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广东省申报的

17个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4年4月2日

  3月30日至4月2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广东省申报的17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广东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相关要求进行的。督导检查组按照《办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17个区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其中1个区未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未能通过本次认定。 

  督导检查组分9个小组对16个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132所,其中小学69所,初中46所,一贯制学校9所,完全中学8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64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9872份,回收有效问卷9785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16个区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广东省16个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广东省结合实际,就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16个区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下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任教师数八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是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八项指标数据均来源于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16个区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91至0.567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159至0.473之间(详见下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广东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了指标,共26项指标。核查结果:16个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86.5至95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下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广东省对16个区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与广东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16个区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16个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广东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始终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民生工程,科学谋划,注重统筹,强化督导,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广东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注重顶层设计,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广东省以建设“规范化学校”为策略,以“创强争先”为新机制,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广东省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本省中长期规划纲要,并作为“创强争先建高地”的首要任务。2009和2013年,省政府两次印发意见,明确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具体要求。根据省级部署,16个区都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和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是科学构建推进机制。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形成了规范、科学的政策措施与行动体系,明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方法、时间表和线路图。16个区都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起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市区镇村校五级联动、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分工明确的推进机制,为战略规划的执行到位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科学实施督导考核。全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党政考核内容,从基础建设、制度设计、机制创新和结果运用等环节,不断探索和创新督导考核模式,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深圳市宝安区建立“义务教育均衡优质街道”督导评估机制,在全省首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街道”督导验收。惠州市惠城区实施教育“督查员”制度,从城镇学校中选派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副校长兼教育督查员,全面提升了农村学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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