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校领头薄弱校加盟
呼和浩特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制
本报讯(记者 郝文婷)从今年起,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在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学区制管理,每个学区至少有1所优质初中校作为牵头学校,市、旗县两级教育部门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时,将学区内同一学段学校作为整体进行考核。
呼和浩特将在学区内或学区间采用联盟制办学模式。每个学区由若干个联盟组成,每个联盟由百姓认可的优质学校作为龙头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发展。市教育局将连续3年对学区内各联盟龙头学校给予资金支持,小学每年不少于10万元,初中每年不少于15万元。联盟内建立校长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联盟内各类管理工作,统筹安排联盟内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进各联盟学校间硬件、课程资源、师资及教育教学活动共享,定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成效评估等。
同时,通过教师交流、跨校兼课、师徒结对等形式,实现学区内各学校校长、名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资源共享,逐步推行校长交流制度;对于优质教学资源,学区内学校要将本校教师的学科课程资源、校本教研成果、教科研成果等有形成果上传到教学资源库中,在学区内通过“
”教学平台实现共享。
《中国教育报》2014年3月25日第1版
原标题: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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