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阶段将实行学区制管理

各旗县区对辖区内学校划分学区

每个学区至少有1所优质初中 1至2所薄弱初中 同时衔接周边若干所小学

  为了促进教育公平,破解群众“上好学”问题,呼和浩特市决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学区制管理,要求各旗县区按照“相对就近、优势互补、分步推进、整体提高”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进行学区划分,每个学区中至少有1所优质初中校做为牵头学校,1至2所薄弱初中校做为成员学校,同时衔接周边的若干所小学。

  学区运行模式为:

  一是学区内或学区间采用联盟制办学模式。每个学区由若干个联盟组成,每个联盟由百姓认可的优质学校做为龙头学校带动薄弱学校。联盟内建立校长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联盟内各类管理工作,统筹安排联盟内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进各联盟学校间硬件、课程资源、师资及教育教学活动共享,定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成效评估等。

  二是学生资源统一调配。各旗县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小升初”工作方案。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小升初”采取学区内学校对口直升及部分优质初中学校按照学生意愿进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在学区内进行逐步整合,逐渐增加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建设。

  三是教育资源共同享用。包括教学设施共享。学区内各校图书馆、操场、实验室、电教室、微机室、多功能教室及其他功能教室和专用教室共享,各校教学设备、仪器、图书等实行共享;每学期学校都要制订教学设施使用计划,对资源使用情况上报学区校长联席会议,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优秀师资共享。通过教师交流、跨校兼课、师徒结对等形式,实现学区内各学校校长、名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优秀师资共享,逐步推行校长交流制度。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学区内学校要将本校教师的学科课程资源、校本教研成果、教科研成果等有形成果上传到教学资源库中,在学区内通过“ ”教学平台实现共享。

  四是学区内教育教学统筹管理。在校长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下,学区内管理要达到“五个统筹”:课程计划统筹、教学进度统筹、教研活动统筹、考试和评价统筹、教师培训统筹。

  五是考核评价统一进行。市、旗县两级教育部门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时,将学区内同一学段学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核。

  据悉,学区制的推进实行共分三个阶段,启动阶段要求各旗县区在4月1日前将学区划分、联盟关系等上报市教育局,5月15日前各学区确定本学区校长联席会议制度及管理方案。第二阶段实施阶段和第三阶段深化阶段分别在2015年至2017年,深化阶段后,基本实现优质教育全域覆盖和城乡均衡配置,满足城乡居民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记者 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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