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过渡,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

  深圳将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过渡,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原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与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体系。比如,现专业技术职务为中学正高级教师,过渡后专业技术职务为正高级教师。

  此次专业技术职务过渡范围包括在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少年宫、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馆等现聘任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由深圳市事业单位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的人员,以及原市属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

  即日起,在深圳市事业单位管理信息系统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任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名称”按照对应关系统一过渡到新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在市人力资源局维莱信管理系统中,原市属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名称,按照对应关系统一过渡到新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

  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与国家新的职称(职务)体系中相对应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同等效力;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与国家新的职称(职务)体系中相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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