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出台意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均衡编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将外语、奥数等各种竞赛、等级考试成绩作为入学条件。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普通高中应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提前私自组织招生考试、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擅自提高择校生比例、转让交换招生指标、强挖中等职业学校生源等行为。
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开齐开足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休息时间,合理安排课外作业和家庭作业,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中学课外自习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
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任何年级学生补课或有偿补课;严禁以家长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名义组织学生补课或有偿补课;严禁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严禁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营利性补习班、培训班等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其他便利条件。
学校应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达到“五独立”标准,严禁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