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1年底,我市黔江区、城口县、丰都县、武隆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2个集中连片特困区县纳入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中央对县城以下学生每年600元标准拨付营养膳食补助;2012年秋季市级将万州区和开县作为市级试点,参照国家试点标准实施,中央将其纳入补助范围,其它区县自主实施,市级予以奖补。
  截至2013年9月,中央、市、区县累计投入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约18.9亿元,惠及5986所学校约211.4万名学生。其中,12个国家试点区县投入资金约7.4亿元,惠及2356所学校约71.8万名学生;万州区、开县两个市级试点区县投入资金约2.3亿元,惠及578所学校约21.3万名学生。
  二、工作举措
  (一)召开专门会议,落实部门责任。为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切实分析、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指导计划工作全面推进,市级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对计划工作的实施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一是10月17日,我市在市教委分会场参加全国学生营养办召开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3年秋季视频调度会议,宣传、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卫生等13个市级相关部门责任处室有关人员和12个国家试点区县、万州区、开县等区县学生营养办主任参会。二是10月17日,市教委组织12个国家试点区县和万州区、开县2个市级试点区县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座谈会。三是11月15日,市教委组织召开全市重点教育民生工作视频会议。
  (二)深入开展调研,优化供餐模式。2013年10-11月,市教委体卫艺处先后深入丰都县、石柱县、城口县等地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区县工作调研,详细了解国家试点区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结合全国营养办有关要求和各地学校食堂建设进展等情况,并在反复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国家试点区县确保今年底前学校食堂供餐到位,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国家试点学校全部向学生供应正餐。针对当前农村学生普遍存在的动物蛋白摄入不足问题,要求各国家试点学校原则上每天中午为学生提供一份和3元钱等值的荤菜,并逐步引导地方试点区县结合自身财力、人力、物力等情况参照实施。
  (三)加大投入力度,解决配套资金。针对国家试点区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套资金紧缺的现状,市教委积极与市财政局协商, 2013年,14个试点区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所需0.71亿元食堂运行经费已通过2013年教育部门预算由市级予以解决,并要求区县财政解决食堂从业人员经费。
  (四)细化管理措施,确保“两个安全”。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食品采购、供应准入和食品卫生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市教委于10月18日召开重庆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会议,进一步指导区县强化食堂供餐各个环节的监管。在资金安全监管方面,市级正着力研究制订《重庆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逐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五)强化专业指导,确保学生营养。市教委在往年下发秋季食谱的基础上,组织有关营养专家进一步修订,并于9月3日印发了《重庆市秋季学校食谱编制指导意见》,指导区县学校合理为学生供餐。
  (六)定期营养监测,跟踪学生体质。结合工作实际,在12个国家试点区县开展营养监测工作,并对重点监测县同步开展营养知识干预调查。8月29-30日,市卫生局和市教委在白云宾馆组织召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培训会,标志着今年的营养监测工作正式启动。
  (七)加大督查指导,确保有效实施。市、区县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市级定期和不定期通过多种形式对试点区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试点区县要将营养改善计划列为常规检查工作之一,实行“四级督查制”,力求计划工作全面落实。
  (八)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9月9日,我市电视台、电台、报刊及网络等媒体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市教委主任周旭、体卫艺处处长夏蒂接受重庆电视台、重庆日报、重庆电台等新闻媒体专访。为培养学生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编制《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读本》和《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50问答》等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资料。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督促区县尽快完成食堂改建任务,并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食堂配套经费和从业人员配备等问题。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订出台《重庆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
  三是强化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实行校长陪餐制度,保证学生用餐安全。加强资金监管,完善食堂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四是坚持督查指导。继续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区县工作调研,切实指导国家试点区县做好计划工作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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