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正式出台。该意见明确了我省到2020年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目标任务,并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创新教师管理机制、保障教师待遇和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政策举措,具有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创新性,是指导我省今后一个时期教师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主要特色和亮点有以下四个方面:

  在编制管理方面,一是创新学校编制管理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盘活用好编制资源。教育、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对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余缺调剂。二是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生师比或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三是职业院校可在核定编制总额内,拿出不低于20%的编制聘用兼职教师,面向企业、行业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能工巧匠,实行购买服务,经费由财政负担;四是选择部分本科高校开展编制备案管理制度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在教师招聘方面,一是建立中小学教师“省考、县管、校用”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二是根据实际,对中等职业学校新任教师可实行市级统一招聘,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三是建立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职业院校从企业调入紧缺专业的高水平技术技能型人才,经学校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聘用;四是高等学校可按照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的程序,自主组织实施。

  在岗位管理方面,一是积极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内统筹管理,由学校根据需要按期聘用,动态调整,合理流动,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二是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按照与小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相当的原则确定幼儿园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三是发挥职教集团“集团化”办学优势,强化校企合作,鼓励和支持集团内行业、企业及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和职业院校师资互聘互用,资源共享;四是根据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立高、中、初不同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调控机制。

  在待遇保障方面,一是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特别是村小和教学点教师,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额,增量部分用于发放生活补贴;二是加快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步伐,在试点基础上结合乡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三是开展中小学“江淮名师”“江淮好校长”评选表彰工作,对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显著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校长给予奖励,打造安徽教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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