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吉林市树立“六种”风气检查组成员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市关工委秘书长富强和市委组织部干教处刘晓辉对教育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暂行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市教育局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伟民做了专题汇报,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雁做了总结汇报。

  刘伟民书记在汇报中强调,自“十项”暂行规定下发后,市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结合教育实际,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5项制度,修改完善了公务用车等6项暂行规定。在落实上注重量化指标,实行“无会期”和“无会月”,严格执行《廉政准则》52个“不准”,严格遵守“八个严禁”,领导干部在落实过程中带头示范,当好表率。对照《十项暂行规定》中提出的各方面问题,市教育局领导班子认真梳理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品、因公出境、配备秘书、财务管理、办公用房、包扶村社等方面情况,查找不足,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为确保贯彻落实“十项”暂行规定取得实效,市教育局结合教育收费大检查,对局直属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处理,逐级落实责任制,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建立了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

  陈雁局长在总结汇报中强调,贯彻落实“十项”暂行规定,最终落脚点要体现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上。为促进教育公平,切实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问题,今年8月份,市教育局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实施了“阳光分班”。为减轻基层负担,市教育局大幅压缩年终检查。2013年以前,年终基层学校、单位迎接的各种检查多达40余次,今年将计划进行的14项再次压缩为3项。为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市教育局积极推进教育布局调整,依据城区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口结构分布变化趋势,通过调研和征集意见,起草了2020年前城区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发展规划,目前正着手组织实施。

  检查组同时到市第一实验小学和市第一高级中学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检查组对市教育局和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十项”暂行规定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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