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基础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

2013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基础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动基础教育现代化,促进基础教育向更高水平发展。

一、狠抓巩固提高,着力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1.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公办幼儿园学额比例,适龄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5%以上。全省新增各级示范性幼儿园100所以上,提高适龄幼儿在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就读比例。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新水平,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9%以上,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8%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以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累计完成率超过80%,新增“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通过标准化验收。

3.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创建工程,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启动新一轮示范性高中评估,省级达标高中学校比例达70%以上上。

4.提高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高中阶段延伸,健全“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招生规模。

二、强化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1.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动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358所公办幼儿园,支持农村小学或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1830个班,力争2013年底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增公办园学位10万个。继续对城乡办园规范、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扶持;进一步清理整顿无证办园,营造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指导福州市开展教育部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继续推动全省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服务网络建设,逐步推进学前教育一体化。

贯彻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印发我省贯彻《指南》的实施意见,建立行政推动、科研引领、专家指导、典型示范的工作推进机制,探索建立科学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考核体系。实施省、市、县分级培训,落实全员培训的目标。总结推广学前教育片区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农村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教育质量提升、幼儿园和小学双向衔接的有效途径,防止和克服“小学化”倾向。

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收官评估。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对全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全面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政策,努力构建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部署,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标准和时限,严格标准化学校评估程序,保障标准化学校建设质量和水平,确保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要求以内。办好农村小规模小学和教学点,按照省颁标准配备教学仪器设备和教师,开展联校走教、连片教研,提高其教育教学质量。

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状进展情况检查,认真落实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和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状”,按照各地确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间表和线路图,强化目标任务的落实。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指导督促各地健全随迁子女入学服务工作机制,颁布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中招的方案。健全农村留守学生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设施设备配备与学校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留守儿童身心关爱和学业关爱制度,保障农村留守学生健康成长。

3.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加强高中内涵建设,坚持特色办学多样化办学,完善高中达标晋级工作机制,抓好达标后的巩固提高工作,启动省级示范性高中评估。修订高中教学实施指导和选课指导意见,提高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教学等课程的开设质量,按分类指导要求开好选修课程。执行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为全省中小学作出示范和表率。

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创建工程,指导各设区市重点抓好2-3所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试点,引导学校结合自身特点确定特色办学方向,通过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构建多层次多类型可选择的特色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途径,提升办学品质,突出办学特色,激发普通高中办学活力,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发展。

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建立和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通过选修课程、教学渗透、专题讲座、社团活动、个别帮扶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生活、生涯等方面的发展指导,充分挖掘和发挥学生的潜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提高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推动特教学校开设学前班,支持各地举办特殊教育幼儿园,指导各地办好特教高中班和职高班,不断扩大学前和高中阶段规模,健全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机制,支持各地特教学校开展孤独症、低视力教育试点,创造条件为不同特殊需要儿童提供适合的教育。

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多渠道加大经费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2013年力争10所左右的特殊教育学校通过省级评估。推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启动省、市两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和优质特殊教育课程资源开发。做好国家特殊教育资源库推广应用,提高教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教育教学能力。

推进医教结合实验工作。在全省扶持一批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医疗康复仪器设备,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提高学校实施医教结合能力。鼓励和支持条件较好的特殊教育学校申报教育部“医教结合”实验学校。

完善特殊教育片区教研制度,在继续组织开展视障、听障类学校片区教研的基础上,启动智障类学校片区教研活动,增强片区教研实效,提高特教教师的专业水平。

5.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

实施民族教育提升工程,重点扶持一批民族中小学按照国家基本标准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音体美等器材和教育信息化设备等,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民族地区和民族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高教育质量。

做好内地民族班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内地民族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定期排查制度、学生思想动态研判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内地民族班安全稳定。加强内地民族班教研工作,建立新疆、西藏班两个教学研究片区,创设各办班学校校际学习交流平台。认真完成中央下达我省内地西藏高中班扩招任务。

三、深化改革进程,创新教育管理和课堂教学模式

1.继续深化基础教育改革试点工作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要着力探索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探索总结“小片区”管理工作制度和机制,积极试点并总结推开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模式,鼓励探索通过优质学校办分校、组建教育集团或学校联盟等形式,整体提升城乡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试点要着力探索“减负高效”课堂模式,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全面而富有个性发展的有效途径,总结推广经验,扩大试点范围;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要着力探索深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以及多元化高中录取办法。

2.创新教育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

建立涵盖学生品德修养、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志向、学业负担等方面和若干关键性指标的多元综合的绿色评价体系,提高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结合国家质量监测中心实施的监测项目,建立每对义务教育阶段四、八年级两个学科学业质量监测制度,发布年度基础教育质量报告,以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引领学校正确的办学导向。

3.发挥教研在教学改革中的指导作用

健全教研工作机制,强化教研队伍建设,完善教学指导制度,推动教研部门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教研机构在中小学课程建设与实施、教学改革、考试评价改革等方面研究指导和服务作用。推动校本教研制度常态化和科学化,完善片区教研活动机制,加大对农村教研的扶持力度,依托学科教学改革基地学校,增强片区教研的实效性。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1.提升中小学信息技术装备水平

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加快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紧密围绕应用目标,推进中小学宽带接入与网络条件下的教学环境建设,为中小学班级和教师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并接入宽带网络,努力提高宽带接入学校和多媒体设备进教室的比例。加大资源建设投入,加强省级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紧缺性公益资源和特色资源开发与整合力度,完善资源共享机制,为全省中小学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服务。

2.推动优质数字资源的普遍应用

建设一批省级教育信息化实验学校,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强指导、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在教学、学习过程中广泛应用资源的有效模式,使优质教育资源得到广泛共享。加强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能力培训,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组织中心学校、特级教师等优质教育资源,为农村学校提供多种形式的资源服务,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3.落实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项目任务

为布局规划确需保留的教学点配备视频接收播放设备并配送优质数学教育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配备标准。为全省3255所100人及以下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免费配送一批急需的课程资源光盘。加强应用管理,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堂堂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与中心学校开设同步课堂,切实提高各教学点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五、科学规范管理,提升基础教育管理科学化水平

1.规范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合理确定县域内教学点、完全小学、中心小学和初中学校的布局,保障学生就近上学。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要严格履行撤程序,撤并方案要由地方政府逐级上报我厅,由我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

2.强化中小学校精细化管理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各个环节。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人文环境,深入开展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加强校园布局和环境卫生管理、加强校舍和各类场所及校园安全管理,严格办学行为“五规范”要求,强化校长在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提升。

3.加强教材教辅规范管理

规范教学用书管理,组织好免费教科书发放和调剂工作,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做好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全过程跟踪监督,健全完善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规范学生自愿购买和学校无偿代购服务工作;总结推广厦门市校本作业改革试点工作经验。

4.完善中小学、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制定下发《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成立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工作组,统筹协调系统的硬件建设、用户使用培训、信息数据采集、系统应用和运行维护等工作,妥善做好教育部信息管理系统与我省学前、小学、初中、高中管理系统的过渡工作,按教育部规定的进度要求完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任务,提升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

5.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基础教育重难点问题调研,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建立处(科)室干部挂点联系基层制度,积极为基层、师生排忧解难。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推进“短实新”文风。规范对基层学校的检查评估、达标验收。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加大党务、政务、校务信息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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