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确保完成2012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达到18%比例的目标任务,3月28日下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围绕完善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加强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确保完成2012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达到18%比例的目标任务,3月28日下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围绕完善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加强教育经费绩效管理,推进江苏教育又好又快改革发展的议题进行会商。省教育厅厅长沈健、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和两厅副厅长江建平、胡金波、丁晓昌、殷翔文、倪道潜,以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商。

两厅领导一致认为,中央下达我省2012年教育支出占比达到18%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省本级和各市县都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在确保按照法定的“三个增长”和中央核定比例要求安排教育经费年度预算的基础上,科学预测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趋势,确保做到财政超收财力的分配同样贯彻“三个增长”和核定比例要求,优先追加安排教育支出;要加强对市县教育投入情况的督查、考核和监测分析,用奖励的办法激励市县加大教育投入达到省定投入比例要求;要在教育投入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建立绩效管理模式,将绩效优劣与经费安排挂钩,科学分配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统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将更多的财力用于支持各类教育内涵发展、提高质量,防止和有效解决资源闲置浪费等问题,合理配比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在逐步提高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的同时,集中力量支持重点高校、优势学科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做优做强高等教育,出亮点,出成果,加快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教育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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