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面推动实施“新八级工”评定(引题)
安徽:专项培育计划打造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陈华)日前,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意在通过实施专项培育计划特意重点打造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制造业技能根基人才队伍、数字技能人才队伍和乡村工匠人才队伍。
按照《方案》,安徽将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开展技师研修培训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选拔,同时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鼓励企业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培养一批掌握核心工艺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技能骨干。
此外,以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工业和信息化融合企业的一线技能人才为重点的数字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广泛开展数字技能岗前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增强产业工人数字素养与技能。
为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安徽将在省、市、县建立乡村工匠目录清单,发掘认定1000名省级、1万名市级、10万名县级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和非遗传承人等。支持乡村工匠设立工作站、名师工作室等,力争到2025年底,设立乡村工匠技能工作室(站、所)100个。
与此相配套的是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为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主体作用,《方案》提出,支持企业聚焦高技能人才、产业紧缺技能人才,广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扣除。
对于职业学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该方案提出,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提质培优行动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到2025年底,全省90%以上的职业学校重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设置标准,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中职、高职、技工教育专业(群),全省职业学校每年培养达到中级工水平的技能人才30万人以上、达到高级工水平的技能人才20万人以上。
对于高技能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政策,《方案》明确,鼓励企业设立相应的岗位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高技能人才发挥作用。全面推动实施“新八级工”评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力争到2025年底,开展评价工作的企业数量每年增长10%以上。
原标题:安徽:专项培育计划打造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