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组织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活动,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
全部落实岗位!教育部日前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组织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活动,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严禁“有编不补”,全部落实任教学校。《通知》还提出,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优惠政策,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吸引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这一通知,来得正是时候。受疫情冲击,大学毕业生就业遭遇空前挑战,公费师范生能够全部落实岗位,当然可喜。而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历来都是教育教学领域的大事,他们能不能如愿任教,以及如何落实任教学校,关乎他们的前程,关乎教育未来,也关乎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前景。从加强就业教育到优化就业服务,从规范跨省任教到严格履约管理……每一个环节都做实做细,才能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有条不紊而又高质量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提出的“吸引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尤其引发关注。毋庸讳言,多年来舆论一直关心基层教育,关注公费师范毕业生“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问题。而事实上,在不少时候,不是“下不去”而是“不下去”。原因再简单不过,一个是待遇不够让人动心,另一个是一些农村中小学条件较差。在这种情况下,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自然不够强。而动员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不能靠道德“绑架”,更不能靠行政强制。一方面需要加强价值观塑造,引导动员广大公费师范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另一方面则需要真心实意为公费师范生着想,无论具体待遇还是环境改善都尽量让他们满意。
众所周知,中央一直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并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如今,《通知》已经进一步明确提出,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优惠政策,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吸引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应细化标准,让好政策从纸面上落到地上,让善政化为制度暖意,让每一个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公费师范生都享受得到。
善待公费师范毕业生,除了在待遇上适当倾斜——在入编入岗、工资发放、待遇落实等方面完善保障,还需要在其他方面加以照顾,比如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的在职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加强公费师范生新入职培训、岗位胜任能力培训,持续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乡村教师全方位成长,乡村教育就更有质量,乡村孩子是最直接的受益者。
下得去固然重要,留得住、教得好也同样重要。我国的教育短板在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在老少边穷岛地区,当有志青年主动到农村、到边远地区为国家教育事业建功立业,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提升能力,在国家的制度安排中强化职业水平,就能更好地成为乡村孩子知识的传授者、人生的引路者、文明的传承者、道德的示范者。对于广大乡村教师来说,这是莫大的职业荣耀;对于乡村教育来说,这是不断走上新台阶的重要力量。
“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这样的激励机制不仅要有,更要坚持下去。哪怕乡村条件有了极大改善,但仍要对那些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公费师范生采取持久的制度保障。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