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
日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于9月15日至12月31日,对2020届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集中服务,普遍落实实名帮扶举措,使有就业创业需求的毕业生都能得到相应服务支持,促进毕业生尽早就业。
通知提出七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摸排,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清单,放开线上线下各类登记服务渠道,对登记毕业生逐一联系,摸清就业需求。
二是加快岗位落实,加快实施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服务项目和科研助理岗位招录(聘)进度,挖掘平台经济、数字经济从业机会,围绕基层治理、教育医疗、农业技术等人才紧缺领域增设岗位。
三是扶持创业创新,对创业毕业生普遍提供针对性创业培训,推荐适合发挥毕业生专长的创业项目,优先安排经营场所,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
四是提供不断线服务,对未就业毕业生发放政策服务清单,推送针对性岗位信息,常态化开展专项招聘,加密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推进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接、落户等“一站式”办理。
五是提升就业能力,开展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技巧等针对性职业指导,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开展大规模、高质量职业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毕业生应培尽培,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六是加大困难帮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和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开展专项帮扶。
七是保护就业权益,规范就业协议签订,规范招聘市场秩序,加大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