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标题:北京“因地施策”推进中小学岗位区级统筹管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在岗位资源和总量上突出区级统筹管理,建立体现中小学自身特点和管理需求的岗位设置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了岗位设置在中小学人事管理中的基础、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据悉,该办法深化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义务教育...

原标题:北京“因地施策”推进中小学岗位区级统筹管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在岗位资源和总量上突出区级统筹管理,建立体现中小学自身特点和管理需求的岗位设置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了岗位设置在中小学人事管理中的基础、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据悉,该办法深化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从北京市级适当下放管理权限,注重落实和保障中小学用人自主权,在岗位数量统筹上突出区级统筹管理。区级统筹是指,由各区核定区域内中小学岗位总量,再由各区教委在总量范围内充分协调各级各类教师的岗位资源,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调配各校岗位数量。也可以按照各学区(教育集团)内各级各类学校数、在校生规模、班额、师资结构、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任务需要等情况,由各区教委将岗位打包分配到各学区(教育集团),实行集中管理。

  密云区教委人事部门表示,过去部分教师在轮岗时的岗位设置、职称难以流动,加强区级统筹教育资源的权限后,将进一步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体制障碍,使轮岗教师的岗位、职称设置更加合理,意味着教师可以更好地在区内跨校流动。

  办法还明确,中小学要通过“三步走”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第一步,设置不同类别岗位的结构比例,也就是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的结构比例。第二步,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的结构比例。第三步,对于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中的不同等级,按要求设置结构比例。

  2014年印发的《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提出,加强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北京2019年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在政策解释中明确,该管理改革是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的需要。(记者陈旭、赵琬微)

(责编:郝孟佳、孙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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