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始终把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既要加大经费投入、均衡配置资源,也要完善制度设计、提供制度保障
中华民族是一个重视教育的民族,千百年来对教育公平孜孜以求,2000多年前孔子就曾提出“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在流动人口逐年增加、城镇化不断推进的时代语境中,教育公平更成为社会的共同追求;没有教育公平,就会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更遑论起点平等和机会平等?
如何体现教育公平?在探索实践中,我有一个感受。既然公平的本义就是惠及最大多数,我们就该具备突出重围的勇气,让公平的阳光照亮每个孩子的未来。以江苏为例,流动人口为江苏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江苏在2012年底就推出“异地高考”改革,不设社保门槛,对固定住所的要求也相对宽泛,这些“零门槛”规定体现了当地的开放性和包容度,为江苏异地高考赢得了“史上最大方的方案”的美誉。
教育是民生之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最重要的基础。提供平等包容的高考机会,就能畅通平民子弟改变命运、向上流动的渠道;追求教育公平,就能为社会公平正义打下最坚实的底座。不仅如此,当随迁子女能够在异地参加高考,流动人口也就更能心系于此、有认同感,同样能助推当地经济发展,这不正有利于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比翼齐飞吗?
不过,“异地高考”虽然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但教育公平如果仅仅停留在“异地高考”层面,远远不够。教育公平的基本内涵,是在现实社会条件下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可能的教育平等,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等三个方面。既然出身不能选择,社会就应该为每个孩子提供平等的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唯有如此,才能打破阶层固化,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让社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然而,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子系统,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比如由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资源分布失衡。怎么推进教育均衡化呢?我以为,可以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规定校长和教师依法实行定期交流;积极推进高中招生改革,均衡分配热点高中指标;推进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资源总量;关爱特殊人群,保障受教育权利,努力提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入学率……总之,应该始终把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既要加大经费投入、均衡配置资源,也要完善制度设计、提供制度保障。
教育公平不仅是群众的强烈呼声,也始终是党和政府的不懈追求。令人欣慰的是,“异地高考”已经在全国多个省份破冰前行,教育公平的阳光雨露正在洒向这片土地上每一个角落。我相信,公平不仅能激发孩子的潜能和社会的活力,也必能照亮一个现代化大国的未来。
(作者为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