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乡村振兴的驱动赋能作用,加快构建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数字经济体系,构建适应城乡融合发展的数字治理体系,不断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推动数字中国建设迈出新步伐。
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
2022年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之年,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乡村振兴的驱动赋能作用,加快构建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数字经济体系,构建适应城乡融合发展的数字治理体系,不断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推动数字中国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新的更大进展。数字技术有力支撑农业基本盘更加稳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夯实。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5G网络实现重点乡镇和部分重点行政村覆盖,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超过60%。乡村数字经济加速发展,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农产品电商网络零售额突破4300亿元。乡村数字化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信息惠民服务持续深化,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有效提升,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初见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构筑粮食安全数字化屏障
1. 加强农业稳产保供信息监测。强化粮食购销领域数字化监管,加快建设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粮食全覆盖、全链条、全过程数字化监管系统。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升级完善国省农业气象业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进卫星遥感、土壤水分数据融合等气象监测技术的应用,开展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提升粮食安全气象服务保障能力。
2. 提高农田建设管理数字化水平。加快建成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构建全国农田建设“一张图”。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等监测技术,加强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全程监控、精准管理。深入推进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探索运用遥感监测、信息化管理手段监管黑土耕地质量。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和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全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动态监测。
(二)持续巩固提升网络帮扶成效
3. 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完善优化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
4. 优化完善网络帮扶措施。加大对脱贫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宽带网络升级改造支持力度。继续面向脱贫户开展精准降费。持续推进广播电视重点惠民工程建设。全面提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运营服务水平,扩大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规模。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巩固拓展生态扶贫成果。鼓励中央企业结合定点帮扶工作,积极开展脱贫地区数字乡村项目开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创新和利益联结覆盖。依托“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支持脱贫地区数字乡村建设。充分发挥网信企业优势,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聚力行动公益项目。
(三)加快补齐数字基础设施短板
5. 持续推进乡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化电信普遍服务,推动农村光纤和4G网络广度和深度覆盖。面向有条件、有需求的农村及偏远地区,逐步推动千兆光纤网络建设,加快使用低频开展农村5G网络覆盖。补齐边疆地区通信网络设施短板,综合运用卫星通信等多种接入手段为用户提供宽带网络接入服务。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持续推进智慧广电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行动。
6. 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数字化管理机制,加强基础数据统计、归集和共享机制建设。大力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持续开展数字孪生流域和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先行先试。加快完善农村地区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保障能力。支持商务流通、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冷链物流信息化。
(四)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建设
7. 夯实智慧农业发展基础。持续推进高分卫星数据在农业遥感中的应用。积极推进农村地区移动物联网覆盖,加大农业生产场景窄带物联网(NB-IoT)部署。加快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重点建设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构建全国农业农村大数据“一张图”。依托国家种业大数据平台,构建农业种质资源数据库。深入推进重要农产品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
8. 加快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数字育种技术应用,建设数字育种服务平台,加快“经验育种”向“精准育种”转变,逐步发展设计育种。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率。加强粮食全产业链数字化协同,推动粮食产购储加销全链条“上云用数赋智”。健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功能,发展移动端交易。加快供销经营服务网点的数字化改造,打造“数字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继续做好数字农业农村项目的推进实施与监督管理,进一步发挥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
9.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供给。加强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重点专项。利用专项支持适应于南方丘陵山区水稻种植机械等一批农机装备。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进北斗智能终端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加快国家农机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筹建工作。搭建科技特派员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效能。
10.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字化水平。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持续完善有机产品认证追溯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的公众查询服务。引导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开展质量追溯。加快推进中国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应用,建设完善全国棉花产业信息平台。
(五)培育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
11. 深化农产品电商发展。深入推进“ 教育”。加快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农村中小学校网络建设,提升中小学校网络承载能力和服务质量。通过卫星电视、宽带网络为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学点输送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完善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功能,促进数字资源东西协作。继续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和捐赠活动,提升农村地区师生教育信息化素养。持续研发数字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资源,继续开展民族语言信息化研发工作。
22. 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构建权威统一、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稳步推进医疗机构信息系统集约化云上部署。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继续加强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引导地方探索基层数字健共体建设。持续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服务,推广“出生一件事”联办。深入推动“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深化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落地应用,逐步建立救助患者医疗费用信息共享机制。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23. 完善社会保障信息服务。持续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进一步优化乡村基层社保经办服务,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加快推广应用全国社会救助系统,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拓宽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服务模式,推动实现“全程网办”。增加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监管功能,提高补贴发放精准性。开展互联网网站、APP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制定属地化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方案。
24. 深化就业创业信息服务。持续完善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脱贫人口、农民工、乡村青年等群体就业监测与分析。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汇集岗位信息,拓宽广大农民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帮助其就业创业。推动互联网企业在农村地区开展互联网助农项目,为农民增收开辟新渠道。
25. 推动农村消费升级。继续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服务企业向农村延伸拓展,加快品牌消费、品质消费进农村。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推广农村寄递物流末端共同配送。推进抵边自然村邮政普遍覆盖。引导传统商贸流通、邮政企业强化数据驱动,推动产品创新数字化、运营管理智能化、为农服务精准化,支持企业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
(九)加快建设智慧绿色乡村
26. 提升农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测水平。继续组织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开展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自然资源监管决策应用体系扩展建设。探索推进包括农村在内的全国生态监测评价预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与应用,推动感知平台各相关业务系统“真用真连”“互联互通”。推进全国林草信息化示范区评选工作。
27.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数字化治理。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在线受理机制,引导农村居民通过APP、小程序等方式参与人居环境网络监督。不断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持续加强环境要素和重点监管对象监测。提高农村地区水环境、水生态监测能力。持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信息管理,提升村镇污水垃圾治理水平。开展高分卫星在农村人居环境监测应用示范工作。
(十)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28. 加强统筹协调和试点建设。指导地方建立健全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推动《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落地实施。研究制定数字乡村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数字乡村发展评价工作。印发实施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加强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持续完善数字乡村建设指南。完成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总结评估,鼓励地方开展区域性数字乡村试点。充分利用融媒体、直播平台、网络视听节目等渠道,讲好乡村振兴故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9. 强化政策保障和金融服务。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引导力度,按规定统筹利用现有涉农政策与资金渠道,支持数字乡村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金融机构对数字乡村建设重点项目和优质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就业创业群体的信贷、融资支持。持续加大乡村金融供给,提高全国整体县域信贷资金适配性。因地制宜打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持续推进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地方探索构建数字乡村服务资源池,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数字乡村建设。
30. 加强数字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农村人口的数字素养与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持续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方面的教育培训。继续加强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加大对农业农村等人才急需领域的职业教育供给。大力开展乡村旅游人才、农业农村科技青年人才、复合型巾帼人才信息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