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生应在确定无传染性后复课(主题)

市卫生健康委建议:避免带病上学 少去密集场所(副题)

天津日报讯(记者 徐杨)为积极应对冬春季传染病,减少流感、新冠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的情况,市卫生健康委昨日发布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社会面防控措施,从学校、学生、家长、医疗机构及其他集体单位等方面给出具体防控建议。

学校及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发现在校师生出现发热、咳嗽、皮疹、腹泻等症状,督促及时就医,明确诊断后积极治疗,避免参加集体活动,避免在传染期内或排除传染病前在岗或就学。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踪与登记,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缺勤原因、症状、就诊信息,若诊断为传染病,应在确定无传染性后复课。校医或保健老师在汇总全校结果后若发现异常,及时与班主任核实,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和辖区疾控中心。对出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例的班级持续进行症状监测和病例管理,并加强消毒、通风等。

学生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注意手卫生,饭前便后或接触不洁物品后及时洗手;出现身体不适时立即报告老师和家长,避免带病上课;增强体育锻炼,规律作息,合理膳食,提高免疫力;外出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

家长发现孩子出现发热、咳嗽、皮疹、腹泻等症状,尤其家中或孩子玩伴中出现类似症状时,应及时带孩子就诊治疗,避免孩子带病上学。同时,加强日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与孩子一起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

医疗机构要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度,防止普通门诊和发热门诊患者交叉感染;加强院感防控工作,避免院内感染;加强院内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备全消毒防护用品。

其他集体单位在做好日常清洁消毒的同时,通过传染病防治知识专题讲座等宣传措施增强个人卫生防病意识,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就医诊治,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进入公共场所。养老机构等集体单位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人群,积极组织老年人接种新冠、流感、肺炎球菌等疫苗,预防相关呼吸道传染病。

又讯 市卫生健康委昨日同时发布的最新流感分级预警周报显示,我市流感流行分级为Ⅱ级,处于流行水平,我市流感样病例占门急诊病例的为4.96%,高于基线(4.40%),监测到流感病毒以甲型H3N2为主,其次为乙型(Victoria系)。预计11月13日至19日流感活动处于活跃期,流感病毒感染机会增加。

申明

教育信息网健康频道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治疗及选购请咨询医生或相关专业人士。

原标题:学生应在确定无传染性后复课

来源:天津日报  

教育信息网订阅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