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日本新学习指导要领的全面实施,基于新课程目标的学生学习评价改革正在日本全国的中小学校同步推进。日本学生学习评价的主要形式是由教师记录学生日常学习情况并填写“学习指导要录”,完成对学生学习状况的综合评价。
伴随着日本新学习指导要领的全面实施,基于新课程目标的学生学习评价改革正在日本全国的中小学校同步推进。日本学生学习评价的主要形式是由教师记录学生日常学习情况并填写“学习指导要录”,完成对学生学习状况的综合评价。学生学习评价内容不仅包括学生的认知要素,也包括对学生学习品质、学习能力等非认知要素,多维度形成性综合评价。
其中,评价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初中三年的学习状况综合评价的累计分数按照固定比例,直接计入高中录取总分,此举对于完善基础教育学习评价和改革中高考入学选拔具有特殊意义。
启动学习评价改革
使学习评价具有改善学生学习、改善教师工作方式的真正意义
从今年4月起,日本从小学阶段开始,逐年实施最新修订的学习指导要领。新学习指导要领将《学校教育法》中培养“生存能力”的教育目标具体分成各种资质、素养和能力指标,细化到学科教学内容中,将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培养领导力、规划力、创造力、积极性和意志力以及关爱他人、心地善良、情感丰富等非认知要素作为评价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指标。
随着新学习指导要领的实施,学生综合评价作为日本中小学校改善学习指导、有效组织教育活动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新学习指导要领基本理念下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根本措施。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提出了中小学生学习评价的基本方针以及具体标准和评价措施,要求配合新学习指导要领的实施,使学习评价在课程管理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在推进主体性、对话性、深度学习的课堂教学改革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日本文部科学省要求各办学机构和中小学校在根据新学习指导要领的课程目标,切实开展学生学习评价的同时,对于评价工具的固定格式、开展学习评价的注意事项、指导要录的记载事项,以及学校填写录入“学习指导要录”的具体细节提出了明确要求。随着新学习指导要领的全面实施,日本同步推进学生学习评价改革,要求学习评价要结合学生学习和教师指导改善,改良那些不必要的、不妥当的习惯做法,使学习评价具有改善学生学习、改善教师工作方式的真正意义。
采用学生综合评价
将“评价四维度”“学力三要素”贯穿于学习评价各个环节
日本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学习状况综合评价”是基于新学习指导要领的教育目标,对每个学生各学期、各学科学习情况、学习表现的多维度、形成性的评价,基本特点可总结为“四维度”评价“三要素”。
所谓“四维度”,是日本学习指导要领规定的各学科学习状况评价的四项基本指标,包括兴趣、愿望、态度,思考、判断、表现,技能,知识与理解。以上四个评价视角统称为“评价四维度”。“学力三要素”主要指各学科教学活动所要达到的三项基本学习能力培养目标,主要包括知识认知与技能掌握,思考力、判断力、表现力,自主学习、深度学习等学习态度。
以初中生为例,评价内容是学生初中三年对于学习指导要领规定的9门课程的基本学习状况、课程目标实现程度的多维度形成性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记录学生各学年各学科学习状况的综合评定计入学生学习档案——内审鉴定表。
新学习指导要领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将学生学习的多元评价视角“四维度”与衡量学生学习基本能力的评价内容“学力三要素”跨学科统合成以“知识、理解”“技能、表现”为基础的基本知识技能,以“思考、判断”切实掌握利用知识技能解决问题必备的思考力、判断力、表现力,以及与主动学习密切相关的“情感、愿望、态度”的学习品质和素养为主线,贯穿于学习评价的各个环节。
增加综合评价功能
加大非认知权重,重视学生的兴趣、愿望、态度及社会实践和职场体验等
日本由中央政府负责确保教育投入,制定教育标准,检测教育成果。因此,日本中小学生学习状况的评价方法、评价内容、评价维度由文部科学省出台“各评价观点的评价标准方案”,作为全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评价的统一标准;另由国立教育政策研究所编制“制定评价标准与改善评价方法的参考资料”,作为具体实施案例和指标体系提供给所有学校;由学校委托教师根据学习指导要领规定的各学年各学科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对学生的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做出的“5分制”综合评定,即学生综合素养评价;并由任课教师负责记录评价结果并填写“学习指导要录”,其基本内容为前文所述的“评价四维度”和“学力三要素”。
日本文部科学省在“改进学习指导要录的通知”中指出,教师评价记录本上的通过“指导—评价—改善—提高”的循环评价程序,反复循环不断修正评价结果,将最切实反映学生进步状况的最终评价填写在“学习指导要录”上作为学生的学习档案。教师按照“学习指导要录”的指标体系,以多维视角逐一评价学生的每一个学习项目并汇总成最终的总结性评价。
教师在填写“学习指导要录”的各维度的学习状况评价之前,首先将评价的观点应用于学生学习和发展的精准指导。学生评价要突出非认知要素,重视个性发展,以“四个维度、三个等级”进行“个性化差异性评价”,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学习和发展进步状况。此次学习评价改革的突出特点是加大了非认知要素的指标权重,不偏重于认知要素,重视学生的兴趣、愿望、态度等非认知因素,各种教育活动、社会实践和职场体验、创业体验等生涯教育内容,以学分制计入学生综合评价以改善学习评价对“唯分数”“唯认知”的片面追求,提高学习品质。
日本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的维度和标准由文部科学省统一制定,要求对所有学生的所有学科学习状况进行基于教育目标的综合评价。评价方法是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对“学习指导要领”规定的学习目标的实现程度,将初中阶段开设的9门课程的基本学习情况,进行学生个人学习表现的绝对评价。在每学期结束时,对学生所有必修学科、选修学科进行多维度形成性评价,作为记录学生各学科不同维度的学习状况综合评定一并计入学生的学习档案。文部科学省在学生评价基本原则中要求,高中入学选拔时,考生在初中阶段的学习状况综合评价的“鉴定表分数”与当日学科考试得分的累加作为高中入学选拔录取总分,记录学生初中三年学习状况综合评价累计的“鉴定表分数”将按比例计入高中录取总分。因此,日本高中的入学选拔录取总分的基本构成为:学科考试总分占70%,初中阶段学习状况综合评价的鉴定表总分占30%。
以日本东京都、神奈川县、宫城县等地方教育委员会出台的学习评价政策为例,初中生各学科学习状况综合评价采用5分制(每学科、每学年满分为5分),“中学校学习指导要领”规定的国家课程共有9科,其中国语、数学、英语、社会、理科5门为“中考”学科,学习状况综合评价累计分数按照1∶1比例计入鉴定表总分,音乐、美术、保健与体育、技术与家政4门技能学科未列入“中考”,其学习状况综合评价累计分数按照1∶2比例计入鉴定表总分。因此,各初中三年学生学习状况综合评价累计满分为195分,占高中录取总分的30%;高中入学选拔考试5科满分为500分,占高中录取总分的70%。通常的计算方法是按照满分1000分赋值计算。
日本提出学生学习评价全面启用“基于目标的评价”原则,在入学考试的资格选拔中采用学生学习状况的多维度评价结果,以鉴定表的形式提交给报考志愿的高中。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认为,高中入学选拔仅凭当天的学科考试成绩“一考定胜负”的录取原则,将有失公平。学校的教育课程并非仅以形成认知性学力为目的,也包括学习品质学习能力等非认知要素的养成,对学生的综合评价需要全方位关注学生参与多种活动的各种能力和表现。
(作者单位: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