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教育体制与中国相比略有不同,采用12年制义务教育,5—18岁的儿童及青少年均享有免费接受教育的权利。

  加拿大的教育体制与中国相比略有不同,采用12年制义务教育,5—18岁的儿童及青少年均享有免费接受教育的权利。

  这项义务教育,主要通过两个阶段完成:一是Primary School,即小学;二是High School即高中。“Primary School”虽然被加拿大人习惯地称为小学,但它实际包含三个层次的教育。

  第一个层次是Kindergarten”,也就是我们所熟悉的“学前班”,这是孩子入学的第一年,一般为4—5岁儿童,他们在这里学习1—2年,参加与否为家长学生自愿;第二个层次是“Elementary”,是我们所熟悉的“小学阶段”,这个阶段是学生需要学习6年,儿童一般在6岁开始入读;第三个层次是“Secondary”,相当于中国教育的初中阶段,在学生入读的第八年到第十年间。换句话说,加拿大的学生需要在“小学”读满十年,然后进入高中阶段学习,即“High School”,最后才可以选择专业院校和大学进行深造。

  同时,为适应社会需求,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加拿大各省教育部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尤其在近几年制定教学大纲时,都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使教学内容及课程设置切合社会、个人需要。各中小学与教育部、社区、学生家长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成立家长咨询委员会,学校每一项改革决策都要征求家长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学生与教师是师生关系,也是伙伴关系。在小学,师生学习一般以游戏活动为主,中学阶段,学校不仅会为学生安排技能课,而且还必须要求学生参加40小时以上的社区劳动。这表明,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而不是纯粹教授文化知识。

  在加拿大,没有独立设置的师范院校,中小学师资培养工作直接由大学的教育学院承担,大学教育学院选拔招收来的高中毕业生,在大学学完3—4年课程后,再学习一年的教育课程,获得教育学士学位后,再到管理学院申请教师资格,然后才能到中小学任教。所以,加拿大的中小学教师学历一般都在大学本科以上。

  此外,加拿大中小学的教学大纲也由各省教育部以立法的形式颁布,各中小学根据当地社区需要及学校实际制定教学计划。大学教育学院对中小学教师的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虽有自主权,但仍然要按照省教育部教育改革的需要,不断调整和更新教育方案和课程设置,以满足中小学对师资的需要。

  (谢国平 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路中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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