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亚洲日报》报道,10月8日,韩国教育部向国会教育委员会朴赞大议员提交的问卷结果分析资料显示,在214所受访大学中,99所大学表示,在2015年至2019年间开过研究伦理委员会议,总计382次。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亚洲日报》报道,10月8日,韩国教育部向国会教育委员会朴赞大议员提交的问卷结果分析资料显示,在214所受访大学中,99所大学表示,在2015年至2019年间开过研究伦理委员会议,总计382次。其中,因论文抄袭召开的研究伦理委员会议最多,达120次,但是实际实施惩戒的会议却不多。
据报道,具体来看,庆熙大学召开会议次数最多,共41次,首尔大学27次、草堂大学16次、高丽大学12次、弘益大学10次……按学科来看,工科类召开会议最多,达124次,社会科学类58次、人文类45次、医学类44次等分列其后。
报道称,因论文抄袭召开的研究伦理委员会议最多,达120次。因第1作者存在问题等不当作者标记81次、重复刊载36次、将未成年子女列入论文合著者名单15次、参加不良学会13次、研究内容不当13次、研究行为不当13次等召开的会议也不在少数。
相比之下,实际实施惩戒的会议却不多。382次会议中,177次由于无嫌疑或无相关事项结论不予以惩戒,占46.3%。部分会议实施罢免4次、解除职务19次、撤回论文或取消学位27次、减薪30次、批评19次、回收费用9次等惩戒。
据报道,朴赞大指出,现行私立学校相关法令规定教师惩戒时效为3年,除收受贿赂、挪用公款、性暴力犯罪外,几乎不会惩戒研究舞弊行。惩戒时效限制给了抄袭者一道“免罪符”,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定,减少学术研究舞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