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育部部长贝特西·德沃斯(Betsy DeVos)近年来一直在推动一个由美国联邦政府资助的私立学校学券项目。
美国教育部部长贝特西·德沃斯(Betsy DeVos)近年来一直在推动一个由美国联邦政府资助的私立学校学券项目。目前,美国已有29个州施行该项目,通过直接支付学费或以税收来抵免学费,为学生上私立学校提供支持。但是,最近相关评估显示,这些计划在提高教育质量方面并不十分有效,使用学券的学生成绩没有提高或下降。
美国进步分析中心发现,学券计划在美国许多农村地区并非一个可行方案,因为这些计划可能会使已经拥有较低学校密度的社区资金紧张,公共资金应用于确保所有学生都能接受高质量的公共教育,但私立学校学券计划却将资金从公立学校转移。
美国进步分析中心表示,当学生参加私立学校学券计划时,他们可能会丧失一些公立学校的权利。私立学校可能会以一些歧视的方式来对待学生,甚至勒令学生退学。
1964年美国《民权法案》第六条禁止任何接受联邦资金的学校因“种族、肤色或国籍”而歧视学生,这有效约束了明确种族歧视的私立学校。但是,也有一些政策和规则可能看似种族中立,但仍然具有针对特定学生群体实施的效果。着装或发型上的限制会使某些学生在学校感到不受欢迎,甚至强迫学生改变发型或另找一所学校。
美国《残疾人教育法》要求各州和地方教育机构最大可能为残疾学生提供免费的适当教育,所以公立学校必须为残疾学生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并提供该计划中确定的服务和住宿。但是,当残疾学生使用公共资助的学券上私立学校时,他们得到的特殊教育服务就会因州而异。一些州允许残疾学生在接受学券的同时保留完整的《残疾人教育法》权利,一些州则要求学生放弃《残疾人教育法》中的所有权利,还有一些州介于两者之间。
私立学校学券计划会产生许多相关的费用、对学习的负面影响以及公立学校的公共资金消耗。然而,美国进步分析中心表示,最应该引起关注的是,接受公共资金资助的私立学校学券的额外代价可能是损害学生的基本权利。公共资金应该用于为所有公众服务,任何接受公共投资的学校都必须保护所有学生的基本权利。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美国一些州制定了私立学校学券计划,其目的是维持学校的隔离。虽然今天的学券计划有不同的目标,但它们仍然可能无法保护最容易受到歧视的儿童的权利。
因此,美国进步分析中心认为,孩子们应该在他们的学习环境中受到欢迎和被接纳,如果私立学校学券计划还将存在,学校必须乐意接受所有学生,并且必须为使用学券的学生提供和公立学校学生相同的保护途径。
(上海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 郝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