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朝日新闻官方网站报道 日前,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特别小组围绕教员工作时间过长问题进行讨论并起草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据日本朝日新闻官方网站报道 日前,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特别小组围绕教员工作时间过长问题进行讨论并起草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与其他工作改革相关法一样,指导方针明确了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下,教师的最长工作时间为:月工作时长45小时,年工作时长360小时。但是,指导方针中并没有涉及对于长时间工作后的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教师的“自发性工作行为”原则上不支付加班费,取而代之的是对全体教师一律另外增加支付基本工资的4%。这种工资制度在1970年后开始实施并一直延续至今。新的改革方案指出,考虑到很难了解所有教师的工作内容并改变他们的工作结构,学校应在明确了解教师的工作时长后,依照指导方针对教师的工作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与管理。(编译 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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