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相对比较稳定,算得上铁饭碗。但求真务实是科研的真谛,对科研工作者的诚信要求理应更高。在美国,科研中的行为不端现象一旦暴露,当事人一辈子都难再吃上科研饭。
美国学术界对何为科研行为不端基本没有歧义。首先立下共同的规矩,才能堵住狡辩的嘴巴,让当事人没法死不认账。例如,引用别人的研究成果就需要用引号标记,明确注明出处,否则就会被认定是抄袭,这种教育从中小学就开始,谁要想诡辩称引用不当或疏忽来蒙混过关是不可能的。
在美国,一经认定某人在科研中行为不端,违反诚信规定,不管其名头多响、资历多深、贡献多大,要再参与任何由美国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都难上加难。美国联邦政府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下设“科研诚实办公室”,专门负责调查和处置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开展、评估或报告科研成果的过程中,出现的捏造、篡改或剽窃情况”,并在网站上公布违规者的姓名、机构、违规情况与处罚决定。
2010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前副教授古德温因伪造数据而“主动”辞职,并被判归还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和威斯康星大学研究基金各5万美元,缓刑两年,外加象征性罚款500美元。业内人士说,要不是古德温悔改态度好,可能会被判立即入狱一年外加10万美元罚款。
日前,“科研诚实办公室”在网站上公布了2013年接受处罚的11例不良行为,包括一名中国博士后,其在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做博士后研究时的相关成果被认定存在重复使用数据的情况。
“科研诚实办公室”对这名学者的处理决定是:不得在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设立的任何咨询委员会或评审委员会任职或担任该机构顾问;三年内在参与或被提议参与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前,必须提交职责监督计划并得到批准;受雇机构在申请类似项目前必须提交相关严格证明材料。实际上,这位研究人员如果继续待在美国,研究的铁饭碗基本算是砸了。
在处理不诚信的科研行为时,只要查实不是诽谤,美国不会考虑揭发者的动机。事实上,不少科研腐败案例正是当事人的“仇家”揭发出来的。身正才能不怕影子斜,自己“身子不正”,不管揭发者与你有何种恩怨,都可以理直气壮地揭露其“影子斜”。追究揭发者动机,改变不了事实本身,可谓舍本逐末。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科研不端行为不时出现,身败名裂者包括美国贝尔实验室的舍恩、韩国首尔大学的黄禹锡等“学术明星”。他们不仅败坏了学术名声,也破坏了公众对科学的信心。对待在研究中搞鬼的科研人员,就得坚决砸掉他们的科研饭碗,以此猛药,使科研界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