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
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
是全民国防教育日
关于国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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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防教育日,是国家设定的对全民进行大规模国防教育的主题活动日,是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的形式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
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确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和军事机关联合组织,统一安排,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加。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普及国防教育,使全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和军事技能,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参与国防建设。
全民国防教育标志以长城、烽火台、盾牌三个要素构成“国防”的概念,外围用橄榄枝烘托、装饰,红五星高居正上方代表祖国无上的尊严与荣耀,“GFJY”为“国防教育”汉语拼音缩写。标志简明、庄重、美观,较好体现了国防教育这一主题。
国防,即国家的防务。指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保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我国国防的性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卫祖国是全体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即我们的国防是全国人民的国防。
第二,我们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我国的国防不受外国势力的影响,不与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结盟,即我们的国防是独立自主的国防。
第三,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永远不做超级大国,不搞霸权主义,我们不要任何国家的一寸土地,也不允许任何国家侵占我国的一寸土地。我们的国防是积极防御的自卫型国防。
(一)履行兵役的义务;
(二)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义务;
(三)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
(四)保守国家军事机密的义务;
(五)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
(六)支持国防建设、协助军事活动的义务。
来源:全民国防教育宣传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