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直播: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招生高校直播咨询会5月10日上午10点举办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也称“强基计划”),探...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也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具有空天报国情怀、扎实数理基础、科学创新能力、全球视野格局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相关专业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

  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突出的考生。

  第二类

  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全国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考生。全国青少年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学生以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http://gs.cyscc.org/)公示的名单为准。

  以上两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招生,总计划150人。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符合第一、第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填报的招生专业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仅限理科生源报考,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选考物理,其余2门选考科目不限。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理科一门限选物理且等级不低于A,另一门限选化学或者生物且等级不低于B。

  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要求。色弱、色盲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任一单种颜色的考生不能报考化学专业。如教育部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

  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0年5月10日至30日前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只可填报我校强基计划1个专业志愿。

  (二)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

  入围校考办法

  第一类考生

  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如出现同分情况,同分考生均获得入围资格)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同时满足报名条件规定的高考成绩要求。

  第二类考生

  达到学校以下条件(详见下表)和报名条件规定的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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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学校考核办法

  学校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同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审。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我校全部考核测试环节,学校考核成绩方为有效。

  1. 笔试和面试方案

  笔试: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逻辑思考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

  面试:我校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专业兴趣、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等多方面内容。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2.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面试环节的重要参考和录取环节的重要依据。

  3. 体质测试方案及成绩使用方法

  所有考生须参加体质测试,体质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无故不参加者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资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者须提交相关证明,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可不参加体质测试,成绩计为60分。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体质测试方案》(可在北航招生网查看)。

  (五)

  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其中,学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备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 确定录取名单

  第一类考生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综合素质档案评审成绩、体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第二类考生

  综合成绩达到其生源地报考第一类考生最低预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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