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一轮的考高改革正在稳步行进中,涉及考试、招生、管理等方面,也倒逼着基础教育人才培养的改革。进入21世纪后,随着对于人才培养理念的转变,世界各国也在探索着人才选拔模式的改革。
英国“高考”成绩公布,学生难掩激动情绪。CFP供图我国新一轮的考高改革正在稳步行进中,涉及考试、招生、管理等方面,也倒逼着基础教育人才培养的改革。进入21世纪后,随着对于人才培养理念的转变,世界各国也在探索着人才选拔模式的改革。——编者
韩国:灵活多样的人才选拔方式
李协京
中国目前在大力推进高考制度改革,与韩国比较可以发现,两国的考高改革表现出大致相同的发展趋势。例如,采取多样化的招生考试及学生录取机制,扩大高校的自主招生权限,对学生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减少统考科目,增加学生的选择机会等。
韩国高考制度中,有几点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例如,全国统考通过简化考试科目、压缩考试时间、增加考生自主选择范围等措施来减轻考试压力和负担;赋予大学自主招生权,同时通过制定相关准则对大学提出标准和要求,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平和质量等。
“定期高考”与“随时招生”相结合
韩国高考制度与教育的改革在二战后经历了反复多次的变化,从高校单独招生,到全国统考和高校单独考试并行,再到根据学生的高中、高考及各大学考试的成绩以及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考查的多样化招生,其高考制度走过了不断试验、修正和完善的过程,积累了富有特色的经验。
如今,韩国大学选拔入学新生主要有“定期高考”和“随时招生”两种形式。“定期高考”是指每年11月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称为“大学修学能力考试”,其考试成绩作为大学录取考生的主要依据。“随时招生”是指各高校自行确定时间组织的招生录取,由高中应届毕业生向志愿大学提出入学申请,大学根据其高中成绩和综合表现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论述考试及面试,通过综合评价来决定考生的录取。
在韩国,部分采用“随时招生”的大学或学科也要求考生提供全国高考的成绩,并须达到学校规定的等级。以首尔大学为例,该校2015年度招生计划包括2364名“随时招生”的学生和771名“定期高考”的学生。前者比例高达75.4%,但其中包含692名所谓“地区均衡选拔”生,这是为均衡不同高中的毕业生入学机会而给每所高中两个推荐名额的一项措施。被推荐者须同时参加全国统考并且成绩达到大学规定的等级,因此大约有半数的考生仍须凭借过硬的高考成绩升入首尔大学。
以审查制度扩大招生自主权
从2008年起,韩国实行了大学入学审查官制度(Admission Officer),各大高校在进一步扩大招生自主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考察学生的平时成绩和综合素质。入学审查官制度是参照美国和日本的入学制度而建立的。《入学审查官制度运行准则》规定,审查官须依据五大标准对考生进行审查,即学业意志及专业适应性、创新能力、人性、学业完成度、成长潜力及发展可能性。如今,韩国的大学基本都配置了一定数量的专职入学审查官。
入学审查官制度主要是为了配合大学“随时招生”计划的实施。这些熟悉高中教学情况、了解大学招生要求的教育专家,主要负责审查反映学生“教育履历”的一系列材料,包括学校生活记录簿、自我介绍、推荐信、学校资料等,全面考察学生的平时成绩、成长环境、发展潜力和性格素养等因素;再结合大学论述考试及面试成绩,根据综合指标来选拔符合学校特色和学科专业教育目标的学生。
给考生进一步“减负”
近年来,虽然韩国各大学通过实施“随时招生”自主选拔考生的比重显著增加,但仍有很多学校将全国统考成绩作为录取考生的主要依据,因此仍有相当多的学生参加全国统考,凭借高考成绩升入理想的大学。不少高中毕业生利用多样化的高考制度为自己增加投考和录取的机会,例如先报名参加志愿大学的“随时招生”,如果被录取就不再参加统考,未被录取者则继续参加全国统一的“定期高考”。
为了做好高中与大学阶段的衔接,韩国不断改进全国统一高考制度,并引导相应的教育教学改革。韩国将原来按分数高低排列的高考成绩改为按等级排列,将学生的成绩分为由高到低的9个等级,并规定了从第1等级到第9等级的各级所占比例,即1等4%,2等7%,3等12%,4等17%,5等20%,6等17%,7等12%,8等7%,9等4%。实行等级制的目的在于缓解以一分甚至零点几分决定胜负的竞争压力,增加学生考上理想院校的机会。
为减轻高中生的高考压力,韩国还采取了简化考试科目及压缩考试时间等措施。目前,韩国将高考科目简化至五门,即语文、数学、英语、韩国史以及探究(社会/科学/职业),另外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加试第二外语,所有科目集中在1天之内进行考试。根据韩国最新公布的高考方案,2016年底举行的全国高考将在11月17日举行,学生上午考语文(80分钟)和数学(100分钟),下午考英语(70分钟)、韩国史(30分钟)、社会/科学/职业探究(60分钟)以及第二外语(40分钟)。
韩国高考在考试内容上也增加了灵活选择性,使考生可以根据各自情况选择考试科目和试卷种类。在最新的高考方案中,数学试卷分为A卷和B卷,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擅长的领域或报考院校的要求来选择采用哪套试卷。探究科目也是选择性考试,考生从社会、科学或职业三门当中选择一门参加高考。这三门科目又分别包含若干子科目,考生须从中选择两项参加考试,每一项的考试时间为30分钟。例如,参加社会探究考试的学生从以下九项科目中选择两项参加考试:生活与伦理、伦理与思想、韩国地理、世界地理、东亚史、世界史、法律与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科学探究考生从以下八项中选择两项:物理Ⅰ、化学Ⅰ、生命科学Ⅰ、地球科学Ⅰ、物理Ⅱ、化学Ⅱ、生命科学Ⅱ、地球科学Ⅱ;职业探究考生从以下十项中选择两项:农业理解、农业基础技术、工业、基础制图、产业经济、会计原理、海洋理解、水产与海运产业基础、人类发展、生活服务产业理解。
英国:追求公平的高考改革
张晓光
英国高校的招生考试制度历经了多年的改革发展,在世界各国的招生考试制度里独具一格。资格证书制是英国高校招生制度的特色。“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GCSE)和“普通教育证书高级水平考试”(GCEA-Level)是几乎每个英国高中生必须经历的。
但是近年来,资格证书招生制度呈现出一些问题。英国教育部门发现,单纯以“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和“普通教育证书高级水平考试”成绩来决定上大学机会和成绩估分录取对信心不足和处于不利处境的学生有失公平。同时,如今考试成绩达到优等的学生比例增大,普遍高分也导致大学选拔新生日益困难。据了解,一些英国大学专业的辍学率较高,较热门专业选拔学生难度加大,作弊现象也逐年增多,已经难以适应全球科技竞争与人才培养的需要。面对这些问题,英国致力于促进公平的高考改革。
多次考试确保起点公平
“公开透明,选拔标准科学专业,申请者有能力完成大学课程,评价方法有信度和效度,减少与录取无关因素的影响。”英国的《高等教育公平入学:良好实践的建议》报告显示了英国高考公平录取的五大原则,既强调大学申请者应作为个体被独立评估,又避免依据他的背景作主观判断。
在英国,一般16岁的学生在中等教育结束时会参加“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到18岁时参加“普通教育证书高级水平考试”,这些考试的成绩将作为能否升入高等学校的重要指标。
英国共有8个考试机构,各个考试机构有决定考试科目的自主权。考生可不受居住地限制,根据兴趣爱好、自身条件并参考拟申请学校的要求,自愿选择科目和时间,到任一考试机构申请考试。
此外,英国大学的某些专业还有全国性的学科考试,如医学、法律等。有些大学专业也实行自主招生考试,可以是能力倾向测试、论文写作、问题解决测试、批判性思维评价、某项专业能力测试、认知和非认知测试等。比如,如果申请剑桥大学的计算机科学、经济学、工程、自然科学和政治学、心理学和社会学,学生必须通过90分钟的多项选择题测试来进行思维技能评估;如果申请伯恩茅斯大学的一些课程,则需要通过一项“数学与逻辑”考试;入读肯特大学记者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英语写作测试。
近年来,为了避免学生为申请不同专业参加过多考试,英国引入了全国统一考试——“学术推理思维能力测试”。这个考试与美国的学术性测试(SAT)类似,侧重于考查学生的潜质而不是书本知识,但不削弱英国原有的考试体系的功能。
信息透明引导过程公平
为实现招生质量的最优化,英国高校通常会通过网站和开放日活动向学生提供各种信息,例如课程内容、奖学金情况、住宿和学习资源、评价、教学设备、学生辅助情况、国际学生情况,以及对学生个人申请自述的建议等,便于学生了解学校的招生情况,并作出适合自身条件的选择。
在招生环节,英国对高校相关招生人员也会进行系统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录取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原则,并掌握相关访谈技巧、评价方法等。英国高校招生服务中心(UCAS)和支持专业录取委员会(SPA)等相关组织也会参与培训。
如今,英国正在探索改变估分方式的录取。因为,英国现行的招生录取是依据学生对自己的测试成绩的预估分值,如果真实成绩比预估成绩好,申请者就要放弃已获录取的大学入学资格。而且,这种预测的准确率通常只有50%。《高等教育公平入学:良好实践的建议》报告曾呼吁,采用成绩发布后(post-qualification applications,PQA)的录取程序,建议大学预留部分招生名额以录取这些考生,确保真实成绩比预估成绩好的学生有机会选择更适合的高校。但由于这种程序涉及压缩招生程序、推迟大学开学日期等问题,实际操作面临一系列困难。
多元评价促进录取公平
英国高校在录取学生方面具有很高的自主权,一般需要考查学生提供的推荐信、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成绩、普通教育证书高级水平考试成绩、个人关于未来学习的自述材料等。另一方面,英国大学还要结合学生相关背景信息,包括教育背景、社会经济背景、地域人口背景,主要为学生相关学术背景和技能、个人家庭背景信息、所在学校学术成绩等选拔学生。
不同大学的招生官在录取学生的时候各有侧重,有些大学重视艺术、体育等活动,以及学习技能、学习动机、独立思考和工作能力等;有的大学会对学生进行访谈,如牛津、剑桥、曼彻斯特大学。各所大学类似的评价机制,既有利于公平录取,又有利于大学为学生入学后提供相应帮助,同时多元化学生群体有利于学生批判推理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的培养。
另外,英国的高校对于弱势群体学生一般会有特殊的关照。英国的公平入学办公室对高等院校的相关招生政策和收费情况进行审批和监管,要求高校制定本校实施扩大高等教育参与政策的措施,特别要提出对来自社会弱势群体家庭学生的资助措施,对弱势地区或群体的招生进行倾斜。
其实,“以人为本”是英国高考公平的落脚点,由高校教学质量问题倒逼高考改革,致力于将最适合高等院校学业的申请者选拔出来。此外,英国还进行高考及录取相关的各项研究,用研究成果支撑高考改革的实践。
日本:“考试地狱”变革
方勇
日本是一个非常重视学历的国家,一个人拥有的学历会直接影响到其职业的好坏和薪水的高低。所以,日本的考试竞争非常激烈,有“考试地狱”之称。近年来,日本对于高考也在进行改革探索。
新改革侧重综合评价
对于高考的改革,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2014年发布了《关于迈向适应新时代的高中大学衔接的高中教育、大学教育、大学入学者选拔的一体化改革》报告,提出改革日本现行高考制度的具体措施。一年后,日本文部科学大臣公布了《高中大学衔接改革实行方案》。
今年3月,日本文部科学省组织专家对高考改革方案进行了审议,并于3月25日公布了最终报告。报告对高考改革提出了意见,计划于2017年度公布相关方针,2019年度制定实施大纲。
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为了促进大学接收富有多样化背景的学生入学,实行对于申请者的能力、意愿、适应性等进行多方面综合评价的选拔改革。
改革后的高考将不再区分一般入学考试、推荐入学考试、大学“AO”考试(Admission Office),而统一实施新的学力评价考试,即高中基础学力考试和大学入学志愿者学力评价考试。各大学根据其教育理念以及招生录取政策,根据学生学力采取多方面的、综合性的评价选拔方法。新考高侧重测试学生的知识、技能、思考能力、判断能力、表现能力、主体性、多样性与合作性。
为了适应高考的新改革,日本计划对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进行改组,成立新的机构,负责新考试的实施与方法的研发。同时,日本还将成立探讨新考试的专家会议,对大学入学志愿者学力评价考试的教科型、科目型、综合型等具体框架,试题的积累方法、出题方法、记述式题目的导入方法、基于计算机测试方式的导入方法、成绩显示具体方法等进行探讨。
按改革方案,新高考的样本试题将于今年公布,2017年度初公布新考试的实施方针,2017年度进行高中基础学力考试的试测,2018年度进行大学入学志愿者学力评价考试的试测,2018年初公布高中基础学力考试的实施大纲,2019年初公布大学入学志愿者学力评价考试的实施大纲,2019年度开始实施高中基础学力考试,2020年度开始实施大学入学志愿者学力评价考试。
两次统考强调基本知识
高考是大多数日本学生必经的一道门槛。日本最早的高考是在1868年,当时日本实行“明治维新”,从欧洲引进大学制度,那时的高考主要是大学预科的考试。
1945年以后,日本在美国的影响和指导下,进行了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推行新制大学,高考制度也进行了多次改革调整。其中,要不要进行全国统考,也反复了多次。1963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又建议进行统一的大学入学测验,但只有少数大学采用,并受到学生们的强烈反对,不得不于1969年停止。但是,主张进行全国统一高考的呼声始终没停。1975年,日本国立大学协会在数年的调查、讨论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关于国立大学实行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告,主张进行两次大学入学考试。第一次为全国统一考试,第二次为各大学的自主招生考试。从1979年起,这种两次考试就成为了日本高考的基本模式。
日本高考的第一次考试,即“全国共同第一次学力考试”,由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根据日本文部科学省制定的《高中教学大纲》命题,考试不分文理科。考试结束后,公布全国考试结果,考生根据自己的考试情况决定第二次报考的学校和专业。第二次考试由各大学自行组织,考试形式也由各大学自行决定,有笔试、面试、小论文写作、实际操作等诸多形式。
如今,“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取代了“全国共同第一次学力考试”,考试科目有日语、数学、外语、地理历史、公民和理科六科,具体备选课程若干。大学规定报考的科目,考生选择各科的1门或2门进行考试。各科具体的考试科目有国语、数学(包括数学I、数学II、工业数学基础、薄记·会计、信息关系基础)、外语(英语、德语、法语、汉语、韩语)、地理历史(世界史、日本史、地理)、公民(现代社会、伦理、政治与经济)和理科(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地学)。
推荐制度选拔优秀学生
除了两次考试的一般入学形式,日本还对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实行另一种高考选择,即推荐入学的大学招生制度。优秀的学生可以得到中学的推荐,而直接被大学录取。推荐有制定校推荐、高中大学连携推荐、公募推荐等多种形式。被推荐的学生需要提供由所在学校填写的反映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品行与健康等的调查表,并需得到所在学校校长的签字认可。
大学“AO”考试不同于一般的大学入学考试,它通过招生官对考生的面试,并审查考生自我推荐书和小论文等,对考生的能力、素质进行综合的评价而选拔人才。大学“AO”考试的时间由各所大学确定,一般安排在每年一月全国统一举行的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之前。考生要经过多次面试,从报名到被录取往往要几个月的时间。
这种大学“AO”考试最早是由私立的庆应义塾大学在1990年实行的,当时并未得到其他大学的响应。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1997年在对21世纪教育展望的报告中,提出推广该考试。从此,这种类似于自主招生的考试逐渐得到其他大学的认可,而被日本高校广泛采用。
(本版作者单位: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