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组委员、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考试组成员先后前往浙江、上海,就“一省一市”高考综合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调研。

  近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组委员、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考试组成员先后前往浙江、上海,就“一省一市”高考综合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调研。

  专家组通过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深入了解了浙江省和上海市高考综合改革的试点情况。调研发现,作为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上海市和浙江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凝聚各方力量,积极谋划和制定试点方案;强化顶层设计,注重综合改革,强调系统推进,不断完善配套政策,为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调研显示,两地党政主要领导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把高考综合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保障改革落到实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框架初步建立,开始撬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已经形成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同。

  为切实将试点方案落到实处,两省市广泛征求意见,注重科学论证。上海市召开了近百场座谈会,广泛听取全市68所高校和262所高中校长、17个区县分管领导及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教授和高中科目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代表以及主要媒体负责人和记者代表等群体的意见建议。浙江省先后召开了20余场座谈会,听取省人大、省政协相关部门领导,市、县教育局局长,本科高校、高职院校、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校长,以及考试招生机构负责人等600多人的意见,确保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和坚实的群众基础。

  为细化落实试点方案,两省市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上海市出台系列配套方案,涵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部分学科课程标准调整、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高校春季高考试点等方面。浙江省则针对高考改革,适度调整了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和高中课程教学指导意见,修订公布《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等文件。一系列配套文件的出台,确保了试点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在试点改革中,两省市坚持因地制宜,形成不同的改革特色。浙江省突出了适应选择性教育的招考理念。学生不但可在统一高考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位一体”四类考试招生模式中自由选择,还可在统考招生中的7门选考科目中任选3门;对于外语和选考科目,学生有两次考试选择的机会。同时,统一高考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将不分录取批次,实行按专业平行投档,对高校招生模式产生了很大影响。上海市改革的根本价值导向是体现公平性、增强科学性,在已有改革的基础上稳步凝练特色。一方面,探索针对学术性人才和应用性人才不同的考试评价方式。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改革试验不断深入,在综合评价和招生录取方面形成了行政权、学术权和监督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机制。另一方面,春季高考首次面向高中应届毕业生,成为应用技术本科人才招生录取的重要平台,不仅有利于打破“一考定终身”的坚冰,也在招考模式的深化改革中发挥了“试验田”作用。

  在试点改革中,两省市坚持稳步推进,注重综合改革。浙江省遵循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有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将试点工作与综合配套改革协调起来。上海市将试点改革方案与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同步联动研究。

  为管控改革风险,两省市均积极强化监督机制,构建了完备的确保考试招生公平的制度体系,保障程序公平。浙江省制定了“三个一律”刚性计划管理制度、政策加分“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的“三项机制四个制度”等。上海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落实招生考试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等。

  同时,两省市高度重视对方案的培训和宣传,密切关注舆情,及时进行答疑释惑。注重培训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浙江省在方案公布后,迅速组织宣讲组,赴11个市县进行宣讲,印制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解读手册50余万份;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对社会集中关注的问题组织专家在线答疑。上海通过召开系列座谈会、培训沟通会等形式,听取和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分管市长通过电视宣讲高考改革方案,主动回应社会热点。

  为保障试点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为全国高考改革积累经验,专家组建议,两省市在下一步的试点改革中,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政策,积极推进综合改革。同时,增加高考改革专项投入,扶持薄弱高中和弱势群体,研判改革难题,加强跟踪研究,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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