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提升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话语权和主导性的迫切要求,除了观念创新和法学理论体系构建,大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应该是重中之重。
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要求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显然,面对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提升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话语权和主导性的迫切要求,除了观念创新和法学理论体系构建,大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应该是重中之重。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信息化和国际化日益凸显,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性深入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大国博弈和全球治理竞争激烈,法治在稳定国际秩序、规范国际关系、塑造国际规则、协调国际治理方面的作用愈发凸显。这样的形势要求造就满足我国和平发展、推进“一带一路”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全面依法治国需要,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和实务、具有极强的外语交涉能力,能够在国际舞台上掌握话语权,维护国家利益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这样的涉外法治人才,首先需要具备卓越法治人才的共性要求,具体包括:
第一,爱国爱党,做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可靠接班人。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4日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强调指出,广大青年要在党的领导下,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以执着的信念、优良的品德、丰富的知识、过硬的本领,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担负起历史重任。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青年要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始终坚持法科学习和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并身体力行大力将其推广到全社会。
第二,立德树人,做德法兼修、立德铸魂、励志勤学的奋斗者。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围绕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抓好法治人才培养,励志勤学、刻苦磨炼、促进青年成长进步等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释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法治人才培养的关键作用,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事业指明了砥砺前行的方向,绘就了宏伟清晰的蓝图。对于法科学生来讲,不仅要夯实学生全方位的法学知识素养,而且要持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树立鸿鹄之志,做到德法兼修、明法笃行,打牢法学知识功底,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养成,培养并坚守法治精神。
第三,勇挑重担,做献身法治、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后备军。通过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法科学生要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宪法法律在心中、公平正义在心中,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自信,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法治中国既是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必要路径和根本保障。作为实现法治中国梦的重要主体,法科学生责无旁贷,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治思维,遵循法治方式,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第四,求真务实,做知行合一、有真本领、身体力行的实干家。法科学生要虚心向人民学习、向实践学习,向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专家学习,深入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政法基层单位和企业、社区、农村,把握国情社情民情,了解法治实践需要,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服务等法治实践工作,不断增强法学理论素养,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以更好地适应时代要求、服务人民群众,做法治中国的践行者、建设者和捍卫者。
这样的涉外法治人才,还需具备涉外法治人才的个性要求和特殊品质。
第一,夯实牢固的专业外语基础。众所周知,国际化的人才应当有扎实的外语基础,结合国家发展战略,最好掌握包括英语在内的两门外语。为了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法学院系必须投入成本对其进行定向和专门培养。可以依据学校的类型、层次以及开设法律外语课程的目的实施分类教学。如在本科阶段即选拔相当比例的优秀学生,进行严格的外语专门训练,使之有足够的语言输入和丰富的储备后再进行法律专业听说读写的产出性训练,促进语言技能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有机结合,使其普通外语和专业外语均达到较高水准。有必要较大幅度聘请外国专家来华任教和研究,进一步强化国内法科人才的专业外语水平。
第二,系统研学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国际法相关课程。基于近现代欧洲殖民历史的影响,当今世界多数国家的法律制度不是传承英美法系的传统,就是受到大陆法系的重大影响。因此,法科院系开设相当数量的英美法、大陆法、比较法和外国法前沿课程很有必要。通过阅读和理解原汁原味的外国法资料,深入了解外国法律制度及其背后的理论体系,开展相关案例分析,掌握其独特的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法律解释等方法,强调讨论和互动,对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学有所得帮助甚大。此外,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在内的法律,是中国法律主体“走出去”“请进来”绕不过去的制度门槛,必须熟练掌握。
第三,培养坚实的跨语言文化沟通能力。涉外法治人才在坚守政治立场和国家意识的基础上,要包容外来文化,适应国外法治环境,不排斥甚至乐于研究外国法律制度和法治文化,善于发现和吸收其中可使自己获益的成分,具有引导世界潮流的知识、眼光和技能,主动、热情、开放地处理人际交往关系,能够在独立思考和客观判断基础上形成独立和深入的见解,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法律交流,成为能够自由行走在国际的法律人才。
第四,加快推进法学教育信息化、国际化。当前,按照教育部总体部署,我国法学教育领域在大力推进新法学建设工程。围绕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新时代法学教育目标必须创新,把高素质、高水平、国际化作为突出的特色;师资队伍必须创新,大量引入法官、检察官、国际商务律师等实务人才开展实践教学;法学学位体系必须创新,明确法学教育主学位,强化国际学位互认;人才培养模式要更新,对法学课程内容、课程体系、培养方式、考试考核方式等都要因时而变,增设前沿科技知识、社科新方法、文理交叉学科等课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对外开放,必须首先推进人的对外开放,特别是人才的对外开放。当今世界,聚才用才应该包括国内国际两个方面,除了利用我国的法学教育体系培养卓越的涉外法治人才外,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的外国法治人才,为我所用也非常重要。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玉军系该校教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