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是社会价值取向的风向标,如果教师的尊严都得不到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得不到保障,那学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p><p ><span style=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实验高中的学生走进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接受法制教育,学生们就如何面对和解决校园欺凌、如何防范各种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聆听检察官的讲座,增强了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图为检察官为学生讲解新中国法治进程。 武兴才 摄

  家长:欢迎《意见》出台

  家长如何看待《意见》的出台?

  “当然是好事了,希望有法可依,出现事故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再因噎废食,因为个案而影响大多数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在北京银行工作的李红是一位10岁男孩的妈妈,接受记者采访时她说:“明显感觉到现在的老师、家长之间的关系和从前不一样了,似乎有一层隔膜,彼此之间都怀有提防和抵触情绪。其实,大多数家长都是尊师重教的,“校闹”这种行为只是个案,不能代表全部家长,如果有法可依,老师和家长的相处会自然和谐许多。毕竟,孩子的健康成长是需要家庭学校、家长老师共同培育的。

  “每星期只有3节体育课,还都被其他科占了,根本不让出去玩,怕学生受伤,家长找学校闹事。”在小学四年级就读的刘洋(化名)同学向妈妈抱怨,“听说上一届时,有一位同学在操场上玩,自己从高处跳下来摔倒时,下额骨被一块石头硌穿了,他的家长找学校闹了好长时间。从此,学校就对学生到操场玩耍设定了限制。”据了解,刘洋同学说的这种现象不是个案,很多家长和孩子都反映,“课间10分钟不让上操场玩,上完洗手间马上回教室。”“课间10分钟被取消,孩子们缺少了童年的乐趣。”“孩子们缺少体能锻炼,变成小胖墩的越来越多啦。”“没有适度的体育锻炼和放松,小眼镜也越来越多啦。”“除了学习,不知道怎么和别人沟通交流啦。”

  校方:高度欢迎

  对于《意见》的出台,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鹤岗一中校长伍辉表示“十分重要、十分必要。”他说,做好安全风险防控,不出事故,少出事故才能从源头上消除“校闹”行为,才是对学生最大的关爱。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就可以避免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词、僵持不下,减少直接对立和冲突,使学校和老师从巨大的压力下解脱出来,不再胆战心惊,安心教书育人。伍辉说:“因为担心出事,一旦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家长认为学生其他权益受损害,往往不能以理性态度、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进行沟通协商,而是以不理智甚至是非法聚众围堵等方式‘闹’校,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破坏正常教学秩序,给学校的管理和教学带来极大的不良影响,损害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降低了教育教学质量。”伍辉认为,“校闹”对学校的冲击、对老师造成的伤害不可低估,老师也是人,要有起码的人格和尊严,如果“校闹”大行其道,老师每天在巨大的压力下,无法自信地、安宁地教书育人。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特别强调,治理“校闹”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据马校长介绍,一些地方和学校在处理“校闹”过程中,为了尽快息事宁人,“花钱买平安”。这种做法看起来一时解决、满足了受伤害人的所谓“诉求”,但实质上偏离了法治轨道,很容易形成不良示范,变相鼓励以闹取利、按闹分配的行为。此次《意见》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相应措施,特别强调,学校必须通过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不得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而限制学生正常参加课间活动、体育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全国政协委员:《意见》出台非常有必要

  据了解,近5年来,北京地区高校发生多起学生伤亡事故,以学生自杀伤亡事故和意外伤亡事故为主,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给学生家庭和学校双方均造成重大损失。据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工业大学激光工程院教授王璞介绍,以前,高校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主要依据的是教育部第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指导和帮助高校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但在实际实施中,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即成为弱势群体,承担着“无限责任”,这使家长与学校纠缠不清,公安机关也难以介入。为此,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王璞特别提交了一件提案,期望通过立法方式解决高校涉校矛盾纠纷处理,教育部给予积极回应。

  王璞说,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发生了巨大变化,现在已成为世界最大的教育体,在国家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涉校矛盾也不断凸显,在入学、培养、就业各个环节,都有办学主体(学校)与受教育者(学生)及其家庭间的各类矛盾,而其中最为激烈的就是各类伤害事故。这类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学生、家庭、学校、社会带来极大伤害,也因处理此类事故和引发的涉校矛盾无法可依而耗费了多方、巨大的人力、物力、精力。

  王璞认为,《意见》的出台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增强学校、家庭、学生的法律意识,明确法律职责,对“校闹”等过激行为,扰乱正常办学秩序、损坏学校或教师荣誉的行为,按照明确的处理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全国政协委员何延政,曾有过高校和医院工作的双重经历,他说,在媒体上常看到有幼儿园和中小学“校闹”的报道,如果“校闹”非理性增多,势必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就像当年的“医闹”影响医院的医疗秩序一样。“校闹”的不良影响和伤害对象,不仅仅是学校和老师,还有学生自己。

  何延政认为,“校闹”常常是多种因素综合造成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综合治理。中国有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是社会价值取向的风向标,如果教师的尊严都得不到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得不到保障,那学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何延政说,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意见》非常必要,有利于形成理性沟通、依法依规解决争端的风气,有利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师尊严,有利于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学校营造的理性和法制氛围的环境最终也是对学生法制观念和规则意识的潜移默化和孕育培养。他也呼吁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学校教师、学生家长都能换位思考,多一些人文关怀,少一些无理取闹。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教育厅总督学韩爱丽表示,《意见》既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理念,又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对于今后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秩序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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