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一教师在公开场合称(中考)分招是“一条鱼腥一锅汤”的言论,引发网友关注。7月9日,学校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上公开致歉,并通报涉事教师已被停课。
这份通报中称:“近期,我校举行向社会开放学校场馆宣传活动。在介绍过程中,我校一教师即兴发言,发表了错误言论。此事件,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在这里诚挚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家长致歉。学校已对涉事教师采取停课处理,责令其深刻反省并提交书面检讨。”
该通报还称,学校自建校以来,始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落实呼和浩特市高中招生政策,“我们始终本着'关注每一位学生,激励每一位学生,提升每一位学生,成就每一位学生'的理念,努力为每一位附二学子营造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现实需求服务,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我们将以此事件为戒,在全体教师中进一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管理水平,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记者查询发现,该校于去年7月在官网发布了“2022年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 高中招生简章”。其中显示,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是内蒙古师范大学与玉泉区人民政府合作创办,市、区两级政府合力打造的一所市直属公办寄宿制完全中学,现有59个教学班。
上述简章显示,2022年该校计划招收8个班,每班50人,共400人,无分招。此外,该校录取方法是以自主招生形式在线下根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招收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此外,官网中的学校简介还显示,该校四届参加高考1041人,一本上线人数975人,600分以上人数65人,考取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985/211院校共239人,真正做到了“低进高出,高进优出”的育人佳绩。学校先后被评为“呼和浩特市市级文明校园”“呼和浩特市中小学特色学校”“中国百强中学”等。
记者注意到,2022年6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要积极构建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基本依据的招生录取模式,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制定学校招生标准,完善统招、分招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
实施方案中还提到,普通高中的分招名额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结合学校育人质量、办学特色、课程开设情况等因素,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分招名额要向城镇薄弱学校、农牧区学校倾斜。合理确定不同类别高中分招比例,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属地内优质普通高中的分招名额分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70%,并逐步提高。普通高中分招指标具体分配办法由盟市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根据学校发展进行动态调整。鼓励有条件的盟市开展普通高中全部指标到校的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