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网络谣言成为扰乱舆论秩序的一大顽疾,政法机关更是频频牵涉其中,亟需有效打击。本研究汇总2023年上半年共242起网络涉法谣言,从中总结出2023年上半年涉法网络谣言特征,并围绕谣言治理工作提出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典型案例
经梳理,在242起涉法网络谣言中,安全事故、冲突、恶性刑事案件等突发事件中的涉法网络谣言共102起,占比全部观察样本总量的42.1%;其中“偷抢小孩”“儿童丢失,器官被转运”等拐卖儿童类谣言泛滥,涉及全国多地。涉火灾、爆炸、地震、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谣言30起,其中“中国遭‘虫雨’袭击”“三峡大坝着火和决堤”两起相关谣言源于境外媒体。涉警涉官涉军谣言27起,累计占比11.16%;热点事件发酵过程中谣言丛生,“江西高中生胡某宇失踪事件”“C6276次高铁掌掴事件”“南宁‘天价’停车费事件”等14起社会热点事件中均有突出谣言传播现象,由于热点事件的高关注度,此类谣言往往也呈现出高烈度传播的特点。
特征分析
1 短视频平台成为谣言滋生主要“温床”
在人人都是传播者的网络时代,互联网平台为网民建构起网络公共话语空间的同时,也被有心之人利用,成为捏造、传播谣言的“温床”。据统计,上半年涉法谣言传播渠道覆盖头条号与百家号等自媒体、QQ与微信圈群、微博、贴吧论坛、知乎、豆瓣、小红书、媒体资讯等多类平台。在242起涉法网络谣言中,有111起滋生于短视频平台,占比高达45.9%。这一方面与近年来短视频平台深度下沉,用户剧增,内容发布门槛低有关;另一方面,短视频形式生动直观,信息承载量大,在“眼见为实”的朴素原则下,往往比图文内容更易获得网民信任,给造谣者以可乘之机。此外,滋生于QQ等社交平台以及头条号等自媒体平台的谣言数量分别为44件与42件,成为仅次于短视频的两大谣言传播渠道。
2 流量经济构成谣言肆虐的底层逻辑
从表面看,网络谣言大面积滋生蔓延与媒介平台蓬勃发展密切相关,但根本而言,流量经济才是谣言肆虐的底层逻辑。在流量经济的驱使下,所有能够形成流量并且能够变现的信息都备受追捧,一些自媒体及网民为追求流量带来的经济效益,不惜以身触法,炮制谣言。在242起涉法网络谣言中,仅官方通报明确说明造谣者以“博人眼球、吸引流量”等为目的的案例就有54起,流量经济的驱动力可见一斑。另外,一些热点事件中也频现谣言身影。以“胡某宇失踪事件”为例,该舆情发酵期间,在网络平台只要提到“胡某宇”“致远高中”等词,便会获得粉丝和流量,相关视频播放量动辄高达几十万,部分相关博主短短数月涨粉十几倍。在可观收益刺激下,一些不法自媒体在“蹭热点”之余,自行“制造热点”,传播耸人听闻的谣言,事件真相被谣言重重包裹。
3 挑动矛盾、煽动情绪为常见造谣手法
梳理发现,挑动矛盾与煽动情绪已成为造谣、传谣者常见手法。比如“江西萍乡1888万天价彩礼”“16岁哑女被强迫嫁人”“安徽女子直播称被前夫家暴”等涉性别谣言,“哈尔滨市副市长违停还训斥交警”“深圳城管上门没收小贩三轮车”等涉政治谣言,均瞄准当下舆论场“性别对立”“官民对立”等敏感点,以挑动矛盾的方式刺激公众神经,加速谣言传播。造谣者还善于利用公众焦虑、猎奇、同情弱者等心理,如公共安全类谣言从公众生命安全入手煽动公众恐慌;“慈善主播在四川凉山给老人发数千元现金”“伊川一对姐弟被父母抛弃后捡垃圾为生”等则以展示社会“苦难面”的方式调动公众同理心,推动谣言走热。
4 热点事件中“异地造谣”情形增多
由于热点事件带有巨大的网络流量,自媒体往往蜂拥而上,导致热点事件伴生谣言的现象近年来愈发突出,其中更不乏“异地造谣”的情形。仍以“胡某宇失踪事件”为例,江西警方虽对当地造谣网民陈某贵等处置结果予以通报,但由于办案程序等因素,外地造谣者却未能及时得到处理,直至2023年5月,该事件处置结束近4个月后,陕西省神木市公安机关才对当地网民许某某借胡某宇事件造谣引流作出依法处置。造谣者远在千里之外,却将不明来历、不知真相的网络视频“编辑”后在网上散布,修改杜撰文案,混淆舆论视听,无疑增大了谣言溯源成本,给舆情社会面管控工作增加难度。
5 人工智能炮制谣言带来治理新挑战
人工智能内容生产的发展给当今信息传播格局及网络舆论带来了颠覆性变革,诸如ChatGPT等人工智能的应用,大幅提升了虚假信息生产传播的自动化及智能化水平。但相比普通网民制造的网络谣言,人工智能技术展现出了强大的“造假能力”,它能够轻易地模仿新闻报道以及网帖的语言风格,使谣言内容更加生动逼真,难辨真假。2023年5月,甘肃省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网安大队侦破一起“火车撞上修路工人致9人死亡”的网络谣言案件,犯罪嫌疑人使用人工智能软件对新闻时间、地点等修改编辑。这一谣言还被直接被套用在平凉、兰州、陇南、定西、庆阳等多地上,造谣成本虽低但负面影响极大。目前已有观点认为,要警惕人工智能沦为“造谣机器”,扰乱网络传播秩序,掀起更大的社会信任恐慌。
治理建议
1. 发挥监管作用,夯实平台责任
在流量经济驱动这一底层逻辑下,欲要辟谣治谣显出实效,必须要从资本流动的角度压实互联网平台发布审核等责任,以触及平台核心利益的方式,缩窄平台方为流量收益放松审核标准等侥幸空间,真正实现对平台的管控。在网络平台管理上,我国网信部门结合不断变化的舆论环境,适时推出《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持续完善互联网平台管理制度。网信系统以及公安机关需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各平台将“加注虚构内容或争议信息标签”“完善谣言标签功能”等防止谣言传播的细节工作落到实处,避免谣言治理打在表层。
2. 加大整治力度,强化警示震慑
对于有关部门来说,发现隐匿于海量信息中的谣言并及时开展辟谣工作只是跑赢谣言的第一步,若要深入治理网络谣言乱象,还需开展常态化、系统性的整治工作。今年上半年,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响应,加大巡视巡察力度,上海、贵州、广东等全国多地网安部门持续通报此次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作用,取得一定成效。各政法机关可结合本系统工作特性积极开展类似治谣专项行动,积极探索网络谣言的长效治理机制,增加震慑力度,全面提高造谣传谣的法律成本。
3. 紧盯热点事件谣言,完善动态辟谣机制
针对热点事件伴生谣言数量多、热度高的现状,政法机关尤其需高度重视、快速处理。但观察发现,在14起热点事件伴生的谣言中,有13起谣言均停留在辟谣阶段,出于维权程序复杂等多种原因,涉事造谣者后续并未受到依法处置。在如“河南滑县男子持刀杀害妻子”等重大涉法舆情事件中,官方通报仅以“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传播虚假信息”一笔带过谣言内容,也暴露出有关部门在热点事件谣言澄清工作中存在的辟谣滞后、追责不到位等问题。有关部门还需主动作为,提升对热点事件谣言的重视程度,完善动态辟谣机制,及时通报并对造谣者作出处置,借助热点事件提升辟谣社会效果。
4. 强化技术赋能,提升治谣水平
在当前的网络谣言治理工作中,技术短板仍是影响治理成效的重要因素。譬如,当下短视频谣言泛滥,但目前算法技术对文本形态之外的多媒体内容的检测能力较弱,在挖掘短视频等多媒体信息特征方面存在较大空间;机器识别谣言精度不够,且互联网平台人工审核难以应对人工智能自动化批量生产谣言的挑战。因此,若要减轻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带来的智能化网络谣言冲击,各网络平台以及有关部门还需提升“以技术管技术”的水平,完善并普及对多种形态文本全网捕捉和对比的技术手段,不断增强技术赋能,以便实现精准高效的识谣、止谣,为网络谣言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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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
编辑:彭晓月
原标题:2023年度上半年涉法网络谣言特征分析及治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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