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优化类型定位,将职教高地建设作为科教强省的重要支撑,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以改革挖潜力,强化办学要素资源供给。着力提高生源质量,建立“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教高考制度,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吸引更多青少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2021年,全省中职招生有2.95万人超过普高线,高职招生有2.92万人达到本科线;全省中职升学比例超过70%。着力提高教师实践能力,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改革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制度,以测试专业技能和执教能力为主,支持有条件的学校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建立高水平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对行业优秀人才采取试讲、技能操作、专家评议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吸引更多能工巧匠、技能大师走进校园。目前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超过60%。着力提高办学质量,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资源融入教师、教材、教法改革,组建200个教学创新团队,开发469个教学标准,推广项目、案例、情境和模块化教学,近20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和特色化专业建设工程,引导学校优化专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推动实现“一校一特色”,已建成国家示范中职65所、“双高计划”高职15所。

  以改革激活力,打造创新发展新增长极。持续增强办学活力,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将研发机构设置权、人才招聘权、职称评审权、内部薪酬分配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权“五项权利”放到学校,支持学校自主设立内设机构,自主确定用人计划、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实行负面清单和事后备案制度,进一步释放学校面向市场、开放办学的内生动力。持续深化校企合作,出台混合所有制办学政策,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推动工厂建到校园里、课堂搬到车间去、专业办在产业链上,推动构建多元办学格局。全省40余个混改项目拉动社会投入近百亿元,中、高职学校校均合作企业分别达到14家、268家,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有力促进了产业、行业、企业、专业、就业“五业联动”。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多部门联合出台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政策,支持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院校合作交流。支持一批职业学校在海外9个国家建设14所职业技术学院,设立57个办学点,建设职业技能国际推广基地,积极搭建中外教育交流合作新通道。

  以改革增动力,构建激励评价科学体系。建立整省推进、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将职教高地建设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改革攻坚行动,各地市把职教高地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谋划推动。设立4个省级试验区,逐市、逐县、逐校制定实施方案,多层面、多领域探索职业教育改革新路径。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明确公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可达到基准线5倍;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树立鲜明办学导向,结合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制定出台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专业发展水平考核方案,以毕业生就业率、创业率及平均薪酬、“双师型”教师比例、师均技术服务到款额等情况,综合利用学生、教师、用人单位、企业、教育主管部门等多方评价结果,全面考核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积极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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