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4月20日高票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26年来的首次大修。新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国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高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学生”。

  建立“职教高考”制度一直以来呼声很高,在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新修订职业教育法集体采访中,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副司长林宇表示,教育部将采取措施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同时,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按照专业大致对口的原则,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更多的职业学校毕业生,建立适合职业院校学生升学的通道,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

  本次修法还将有助于提升本科职业教育的规模和培养能力。“十四五”期间设置一批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本科学校、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开展职业本科教育等,在提高质量的基础上扩大高层次职业教育的容量。

  “职业教育一样有高学历”,有利于激励全社会广泛支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汇聚更广泛力量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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