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记者徐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1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修订草案三审稿围绕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进一步突出职业教育的就业导向等方面作出修改和完善。 为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
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记者徐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1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修订草案三审稿围绕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进一步突出职业教育的就业导向等方面作出修改和完善。
为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为进一步突出职业教育的就业导向,加快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加快培养学前教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采取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指导等就业创业服务,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修订草案三审稿还明确,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应当接受教育督导,职业学校校长行使职权依法接受监督,职业学校不得以介绍工作、安排实习实训等名义违法收取费用。
特别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者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函联系。
Notice: The articles / pictures and other manuscripts that this website notes as the source of manuscripts from other media are reprinted manuscripts, which does not mean that they agree with their views or confirm the authenticity of their contents. If the reprinted manuscript involves copyright and other issues, please contact the author by letter within two wee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