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不久前,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是助力学生健康成长、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11年启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不久前,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是助力学生健康成长、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11年启动实施以来,各地推动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覆盖范围不断扩展、供餐质量不断提高,使得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明显改善、身体素质明显提升。统计数据显示,从2012年到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男、女生平均身高累计增量和平均体重累计增量均高于全国农村学生平均增长速度。看得见的变化,印证着营养改善计划取得的良好效果。

  小小一餐饭,惠及大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两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学生营养改善逐步实现从“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截至2021年底,营养改善计划已惠及学生3.5亿人次。农村学校食堂供餐率不断提高,软硬件设施逐步完善,为促进学生均衡膳食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也要看到,一些地方还存在食品安全管理不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供餐质量和水平不高等问题。对此,《办法》指出要明确各级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部门,安排专人从事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条件保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并在供餐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采购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必将有助于持续巩固营养改善计划成果,不断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公平。

  保障食品安全,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监管重点,也是监管难点,须臾不可放松。要求学校食堂全面推行明厨亮灶,严格供餐配送管理,建立应急事件处置协调机制……《办法》从供餐方式、供餐内容、供餐基本条件、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食堂从业人员等相关方的责任予以细化,对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予以明确,有助于兜牢食品安全底线。在此基础上,加强营养健康监测与教育,引导合理膳食均衡营养,持续推动餐品提质升级,可以让农村学生吃得更安全、更健康。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广、牵涉环节多,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孩子身上,对于实施主体而言是不小的挑战。对此,《办法》给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管理引导。比如,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章节,重点对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及时公开采购意向、合理确定采购人和采购方式、严格规范采购程序、规范合同管理、加强履约验收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日常监管,要求提高营养膳食补助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等。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要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共同把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心工程、暖心工程办得更好。

  持续改善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继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按照《办法》规定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科学开展营养健康监测,因地制宜开展膳食指导,定能更好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健康成长,为提高民族素质、建设教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奠定更坚实基础。(何娟)

[ 责编:田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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