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蒲公英评论发表系列文章,讨论有关教师是否需要制作微课的问题。有两种观点极具代表性:一种观点认为,微课制作不是教师的法定义务;另一种观点认为,教师制作微课应是学校教育的常态。
笔者认为,微课是信息化时代教育教学的全新媒介,是实施“互联网+教育”的重要途径与载体,单方面肯定与否认微课都是不理性的,而以行政手段强行推进微课,硬性要求教师制作微课也是欠妥的做法。制作微课的根本目的是学生更好的学习,因而,讨论微课的落脚点不应是教师需不需要制作微课,而是如何用好微课,并将微课教学思维实施于课堂教学,通过教学技术革命,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记得十几年前,在多媒体技术刚刚起步的阶段,课件作为新兴的教育媒介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广泛推广。诸多地方诸多学校明确规定教师上课必须使用多媒体教学。课堂教学评价也要把运用电化教育手段作为课堂评价的重要指标,作为评价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内容。于是,多媒体教学手段被教师广泛运用,不管学科、课型是否适合。教师将大量的精力用于课件的制作,而无心教材的研究、教学的研究、学情的分析。结果,教师课堂教学的整体水平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提高,反而,一些教师成了课堂的“放映师”,将教学的过程演变成多媒体展示的过程,将灌输式教育的主体由教师转移到多媒体。课堂上,学生依然是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被教师预先设计好的课件牵着鼻子走,失去了自主学习的主动权。如此,信息化技术手段非但没有促进课堂教学,反而钳制了师生的思维,使课堂变得生硬而死板。这段课堂教学改革经历不能不引起深度反思。
事实上,信息化技术手段只是课堂教学的辅助手段,技术是死的,课堂是活的,决定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是辅助手段,而应是教师的综合素质。教师的课堂教学理念、学科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才是实施高效课堂的根本性因素。课堂用不用课件,如何使用课件,课件出示哪些内容,都是因情、因境、因课、因师、因生而定,绝不能为了使用课件而使用课件。特别是语文教学,滥用或是不恰当使用多媒体技术手段,非但不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而且会限制学生的思维,影响学生对文字的感悟能力,难以深度走进文本,与作者对话、与文字对话、与自我对话。以至于丢失语文课堂教学的本色,使语文教学过于纷杂与花哨,与学科本质渐行渐远。
南京师范大学张一春教授认为,微课是为使学习者自主学习获得最佳效果,经过精心的信息化教学设计,以流媒体形式展示的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从这样的解释与定位可以看出,微课的本质是学生自主学习的课程资源,是对独立知识点的信息化呈现方式。微课的受众是学生,目的是帮助学生自主性学习。从这个角度与意义上讲,是否每一位教师都需要掌握制作微课的技能?是否每节课都需要运用微课技术呢?
微课将教学目标具体化,将教学内容明确化,用最短的时间,最简洁的语言,最浓缩的教学方式,为学生提供了足够的教学信息。因而,微课的质量直接决定着教学的质量。
微课的制作极具专业性,应当是系统性、整体性、区域性推进的工程,而非教师个体的“单兵作战”。区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足区域教育实际,积极建设微课制作平台,组建一流的研发团队,整体规划课程的开发,避免微课制作的重复与无序,切实保障微课的质量,并加强推广运用工作,尽可能地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这才是微课制作的正确方向。要求辖区每一位教师“微课”制作人人过关,重量而不重质,只会增加教师工作负担,以至于他们怨声载道,对微课产生严重的排斥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