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近日表示,装备是教书育人的必要条件,在加大配备力度的同时,要充分把各种教育装备经常地、全面地用起来,“宁肯用坏、不能放坏”。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基础教育装备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以教育装备改革发展,推动基础教育变革与创新,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大局。为向社会解读政策,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意见》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答:教育装备是基础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直接动力。近年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国家和地方不断加大基础教育装备投入,教育装备工作取得长足发展,配备水平不断提高,应用方式不断改进,为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和技术支持,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根据事业统计,2014年与2010年比较,生均仪器设备值小学增长154%,初中增长179%,高中增长82%;生均图书册数小学增长35%,初中增长72%,高中增长30%;生均计算机台数小学增长88%,初中增长90%,高中增长12%。但目前还存在装备标准体系不健全,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还存在产品质量把关不严,重建设配备轻管理应用,不适应教育教学的需要,适用性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限制了教育装备与教育教学及课程的深度融合,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1999年教育部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教基〔1999〕11号),但囿于当时发展水平,仅提出一些原则要求,难以适应当前形势发展。加之以“互联网+”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为引领的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为基础教育装备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提出了新的挑战,亟待尽快出台文件,明确发展方向、主要目标、主要任务,推动各地做好相关工作。

  ——目前中小学校装备还不能完全满足教育教学需要,今后将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答:要充分发挥装备的作用,配好装备是前提,实现标准化是关键,所以文件提出了实现“配备标准化”的工作目标。在推进装备配备标准化的同时,还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创新装备配备,切实服务于教育教学。近年来国家实施的薄改计划、全面改薄项目都把装备作为重要内容,经过努力,中小学装备配备的标准化已取得明显进展。

  首先,要健全装备标准。经过多年努力,中小学装备标准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已形成标准体系,但需进一步完善。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全国教育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分委会等相关专业机构的作用,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加快标准制定步伐,形成规范完整的国家装备标准体系。编制全国装备分类目录,逐步统一装备分类。编制装备名称词典,清理当前不规范的装备项目与名词,优化装备管理。鼓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健全本地装备标准体系。

  其次,要加强设施建设。指导各地统筹资金和项目,按照标准建设实验教学和音体美装备和场所。支持探索建设综合实验室、特色实验室、学科功能教室、教育创客空间等教育环境。鼓励对现有教室进行多功能技术改造,适应学生学习需求。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鼓励探索建设智慧校园。

  第三,要科学配置装备。要遵循装备和技术生命周期规律,实现装备的可持续发展,减少“运动式”、机械达标性配备。要按照标准配齐配足各类装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及学生生活基本需要。保质保量配好图书。鼓励配备可升降、可灵活分组拼合的课桌椅。鼓励教师学生自制教具,提高装备适用性。鼓励结合本地文化、劳动技术、民间艺术教育配备装备。根据教学活动需求加快配备多媒体教学和终端设备,鼓励配备便携式终端。

  ——将采取哪些措施规范采购,确保装备质量?

  答:采购是装备配备的核心环节,要通过规范的程序和有效的质量监管,实现采购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让每一件教育装备产品都有质量保障。文件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首先,要规范配备机制。各地要建立装备配备工作技术规范和专业规程,科学规划设计装备项目,统筹实施计划预算、配备方案、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质量管理、风险防控、资产监管与运维服务等。招投标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执行,确保采购达标合规,满足质量要求。建立装备配备优质典型案例与政府采购案例数据库,为装备采购配备提供参考。

  其次,要构建质量体系。采购装备时要将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写入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确保装备产品质量和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建立装备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学校的科学实验和论证机制,经过危害性测试和教学适应性评价的技术与产品方可进入学校。

  第三,要加强后期跟踪。教育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动协作,充分发挥专业检测机构作用,对进入校园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建立装备质量内部通报制度,并及时向生产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情况。要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定期开展风险排查,确保安全使用。

  ——如何更好地发挥教育装备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的作用?

  答:装备是教书育人的必要条件,可以说离开装备谈提高教育质量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加大配备力度的同时,一方面,要充分把各种教育装备经常地、全面地用起来,“宁肯用坏、不能放坏”。另一方面,必须将教育装备与教育教学紧密结合,并通过教育装备的深入应用,引领学生健康发展、教师教学改革和发展,从而推动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为此文件提出了“使用常态化”的工作目标,努力实现“三个融合”,即:

  首先,与教育教学融合。强化实验教学,推动装备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度应用,服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推动教学和育人方式改革。推行实验室、专用教室全天向学生开放,建立有利于学生自主探究与合作学习的管理制度。鼓励各地立足促进学生发展和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应用装备积极开展科学、实践活动。创新图书馆、体育场馆、校外综合社会实践基地等各类资源使用方式,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

  其次,与提高教师应用水平融合。文件要求各地要制订培训计划,对相关专业教师、实验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装备应用与管理培训,特别是加强教师的装备通用技能与专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教师应用水平。积极开展装备应用与学科教学教研活动,推动实验管理、实验教学与课程教学融为一体,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三,与健全考评机制融合。要求各地建立配备质量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审计与评价。建立装备建设及其应用效果的动态调查、监测与评估制度。将学校和地区装备建设、实验和实践教学的开展情况纳入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体系,将教师装备应用能力纳入教师考核体系,健全绩效考核办法,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

  ——如何适应新形势,使装备工作始终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答:保持教育装备工作活力,就要符合时代发展,这要求我们既要“自身硬”,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又要开门取经,调动各方力量,提升创新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首先,完善装备科研体系,围绕各个层面开展装备理论与实践研究,为装备发展提供创新动力。设立全国基础教育装备研究专项课题,全方位推动基础教育装备领域的科学研究。开展国家、区域、学校装备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和推进策略的研究。进行装备与教育教学过程深度融合的方法与策略研究。开展装备应用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定期发布装备发展研究报告。

  其次,要推动开放合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企业作用,理顺行业协会与装备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创建教育装备设计研究院、装备产业园、产业基地,完善装备研究、设计、开发、生产、建设、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体系。鼓励教育专家参与装备的设计开发。推动装备对外开放合作,开展先进装备理念、产品、标准体系、应用、管理、服务的国际交流合作。

  ——如何让全社会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装备事业发展?

  答:装备工作涉及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方方面面,关乎学生成长和健康安全,备受社会关注。因此,要贯彻《通知》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要强化多方参与、多元共治。突出社会监督和用户导向,最大限度吸收教师、家长、学生及社会各方代表参与教育装备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结合一些热点问题,以生动的实例,引导学校、家长、学生及社会各界更加重视装备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进行阳光操作,促进装备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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