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施工图”来了,高校如何跟进落实

   “双一流”建设既是“211工程”“985工程”的平稳延续,更是新时代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政策创新。《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印发,标志着“双一流”建设正式进入新一轮周期。“双一流”的新篇章将如何书写,如何为我国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提供新引擎?记者专访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原会长瞿振元、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史静寰。

  既瞄准创新前沿,又服务区域发展

   记者: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是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重点,高校应如何解题答卷?

   瞿振元:一是要强化大学创新体系建设,瞄准国家高精尖缺领域,针对战略新兴产业、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治国理政新领域新方向,承接重大课题,产出重大成果。建设高校要在高质量本科教育和卓越研究生教育上下功夫,建成“以本为基、以研为峰”的全面、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特别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基础学科人才以及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等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造就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后备军,形成自立自强、世界一流的人才方阵。要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互促进,力争在原始创新上取得令人瞩目的突破。要注重重大科研平台、高水平科研设施、重要创新基地等建设,构建汇聚多方力量、协同攻关的有效机制,培育科研创新的文化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形成若干创新策源基地。

   二是要融入区域和行业创新体系之中,加强科研成果转化,促进教育、人才、创新与产业有机衔接,以更加突出的贡献争取地方和行业更大支持。区域和行业特征突出的建设高校,要面向区域和行业重大需求强化特色学科建设,以更加强大的实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学校服务区域和行业发展的成效将作为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双一流”建设高校还要发挥对地方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引领作用,东部发达地区的建设高校要通过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方式支持西部高校建设,西部建设高校要充分利用共建机制加快学科提升速度,推动形成“点线面结合、东中西呼应”的区域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

  既打造第一方阵,又淡化身份色彩

   记者:注意到第二轮“双一流”建设淡化了高校“身份色彩”。那么高校如何立足自身特色实现“自我成长”,打造作为“第一方阵”的内驱发展动力?

   史静寰:当前,将“双一流”建设纳入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整体框架已成为政府与学界的共识性任务。中央鼓励各地从国家战略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形成推进区域内高等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规划方案。地方政府将“双一流”建设融入区域协同创新体系,使其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力引擎。很多省份推出本省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计划,打造“双一流”建设的“省级队第一方阵”。一些行业类高水平大学也纷纷组成行业类院校建设联盟,培育“双一流”建设的“行业院校队第一方阵”。这种由行政归属和发展水平而形成的院校分层分类在现阶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更长远和更本质的意义上来看,院校分类不同于分层,不能仅靠行政力量与手段,要尊重教育规律,注重学科特色。

   近期教育部发布的一系列相关文件都要求强化学科重点建设,按照基础研究、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培养的不同规律和需求标准,完善多元评价体系和常态化监测系统,逐步淡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身份色彩。接下来,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加强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来完善高等教育的分类建设评价体系,全面促进并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的体系性、系统性和综合性发展水平,是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深层要义。

  既分类支持,又开放自主

   记者:人才成长需要土壤,高校创新发展如是。如何为建设高校创造优良环境,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史静寰:《若干意见》提出,依据国家需求分类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优化以学科为基础的建设模式,但不拘泥于一级学科,允许部分高校按领域和方向开展学科建设。这不但为部分高校突破学科壁垒,更加自主、更为灵活、更有特色地建设学科打开通道,而且为高校突破传统发展模式、创新知识生产和组织形式,探索更加适合高校发展的自主创新之路奠定了基础。文件提到的对不同类型建设高校的不同支持政策,如选择若干高水平大学,全面赋予自主设置建设学科、评价周期等权限,鼓励探索办学新模式;对于区域特征突出的建设高校,支持面向区域重大需求强化学科建设等,都表现出在更广泛的领域内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创新的努力。

   瞿振元:“双一流”建设的责任主体是高校,要探索分类建设、分类放权、分类评价的机制,进一步激发建设高校的主体作用,促进高校自主特色发展,探索办学新模式;通过深化权责匹配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高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例如建立中央财政持续稳定支持、地方政府增加配套支持、高校主动争取社会支持的综合保障机制,对建设高校和学科实行差异化财政资金支持,扩大建设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高校深化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与合作,增强吸纳社会资金的能力。

   (本报记者 周世祥 邓晖)

(责编:熊旭、李依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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