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新版《目录》)。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日前,教育部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新版《目录》)。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新版《目录》研制的背景和意义。
专业目录是职业教育的基础性教学指导文件,是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和教师教材教法改革的龙头,是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基本依据,也是职业教育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观测点。此前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是分别编制的,其中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是2010年修订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是2015年修订的,高等职业教育本科试点专业是根据试点需要于2019、2020年分别设置。此前的目录在引导院校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同时随着形势发展也存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
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对优化专业设置、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一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要求专业目录五年一大修、每年动态更新,2020年是对目录进行大修的时间节点。二是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迫切需要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专业目录,推动各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更加明晰,教学内容、评价等相互衔接。三是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迫切需要主动对接“十四五”规划并面向2035年进行前瞻性布局,以系统思维推进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
二、新版《目录》研制工作原则是什么?
新版《目录》研制工作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对接产业,对应职业。对应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体系,做好不同层次专业间的区别和衔接,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二是守正创新,与时俱进。坚持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统筹用好原有目录体例框架,基层专业建设实践成果,一体化设计《目录》结构。三是科学规范,灵活开放。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统筹规范专业名称,拓展《目录》服务功能,健全《目录》动态更新机制,支持院校灵活设置专业。四是产教协同,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学术组织、行业企业、研究机构、院校专家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引领“三教”改革。
三、请介绍一下新版《目录》研制的过程。
我部持续开展《目录》实施情况调研和相关课题研究,为新版《目录》研制提供了重要基础。2020年,正式启动新版《目录》研制工作,历时10个月,在教育部党组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的智库作用,首次凝聚两院院士、知名专家解读产业趋势、前沿技术,提供咨询指导,成立顾问组、工作组、综合组、研制组,行指委、“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等院校、行业企业代表等800余人深度参与。前期调研收到各方面专业设置建议1604条,期间分12个研制组分头工作,累计开展76次讲座、55场大组会议、360余次小组会议,调研企业2000余家,总结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成果。集中统稿后,两轮征求行业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等意见,共收到800多条反馈意见,认真梳理后逐条研究、多轮沟通,并组织有关院士、专家审读。
四、新版《目录》研制工作的主要成果是什么?与原《目录》相比,有什么变化?
新版《目录》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在科学分析产业、职业、岗位、专业关系基础上,对接现代产业体系,统一采用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三级分类,一体化设计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不同层次专业,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1349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358个、高职专科专业744个、高职本科专业247个。与原《目录》相比:
一是统一目录体例框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职业分类,兼顾学科分类,确定《目录》专业大类、专业类划分。以原高职专科专业目录框架为基础,将原中职专业目录由2级调整为3级,统筹高职本科专业,形成《目录》框架。19个专业大类数量不变,专业大类划分和排序保持基本稳定,名称略有调整。原99个专业类调整为97个,进行了小幅更名、新增、合并、撤销和归属调整。如顺应国家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增设了“集成电路类”“安全防范类”等专业类,根据形势变化及部门职能调整撤销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类”等专业类。
二是统筹调整设置专业。与中职专业目录(2010年)及近年增补专业相比,中职保留171个,调整(含新增、更名、合并、撤销、归属调整、拆分,下同)225个,调整幅度61.1%;高职专科较高职(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及历年增补专业,保留414个,调整439个,调整幅度56.4%;高职本科较试点专业清单保留39个,调整208个,调整幅度260%。保留的专业主要是符合产业人才需求实际、职业成熟稳定、专业布点较广、就业面向明确、名称科学合理以及特种行业领域专业;专业调整的情形主要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增专业,根据产业转型升级更名专业,根据业态或岗位需求变化合并专业,对不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予以撤销。
三是系统设计专业代码。根据一体化设计理念,兼顾专业设置管理的稳定便捷,设计专业代码编排规则,即专业代码统一按6位数编排,第1-2位数为专业大类顺序码;第3-4位数的专业类顺序码,按照专业目录框架专业大类中专业类的先后顺序编排,三个层次采用相同代码;第5-6位数为专业顺序码,统筹考虑专业布点、内在关系等因素设置代码。
五、新版《目录》有哪些主要特点?
新版《目录》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导向,全面体现职业教育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理念,落实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强化类型教育特征,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新版《目录》全面覆盖联合国产业分类中所列全部41个工业大类以及国家发布的新职业,对接岗位群需求,兼顾学科分类,在厘清产业、职业、岗位、专业间关系的基础上,科学确定不同层次的专业定位。
二是中高本一体化设计,体现融通贯通理念。职业教育中、高、本各层次之间,同类专业之间纵向贯通、横向融通。面向职业岗位群逐层提升,培养目标和规格逐层递进,人才定位有机衔接。
三是对接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人才供给质量。对接“十四五”时期新形势,重点服务制造业强国建设、破解“卡脖子”关键技术等,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面向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面向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等,系统梳理新职业场景、新职业岗位对技术技能人才新需求,以目录为引领推进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四是推进数字化升级改造,构建未来技术技能。优化和加强5G、 技术应用、嵌入式技术应用等专业;服务信息安全,设置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密码技术应用专业;全面推进各领域相关专业的数字化改造。
六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设置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饲草生产技术、禽畜智能化养殖等专业;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设置现代种业技术、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等专业;服务绿色低碳发展,设置绿色低碳技术、智能环保装备技术、水环境智能监测与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等专业。
七是服务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对接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设置应急救援技术、安全智能监测技术等专业;对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设置智能安防运营管理、数字安防技术、安全保卫服务等专业;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设置智慧社区管理、党务工作等专业。
八是服务新业态、新职业,补齐人才短板。如服务文化旅游新业态,设置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民宿经营与运营专业,针对装配式建筑新业态和“装配式建筑施工员”新职业,设置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专业;针对“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区块链应用操作员”新职业,设置区块链技术应用等专业;针对“全媒体运营师”新职业,设置全媒体电商运营、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网络直播与营销等专业。
七、新版《目录》对国控专业进行了哪些调整?
根据有关规定,涉及临床医学、教育、公安、司法涉警类等高职专科专业为国家控制专业,纳入行政审批事项。高职本科暂未设置国控专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对相关国控专业设置进行调整:撤销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引导有关学校转设幼儿保育专业;撤销中职农村医学专业,引导有关学校进一步优化医药卫生类专业结构,加强布局婴幼儿托育、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等大健康相关专业。从专业名称上进一步明确体现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等专业主要岗位面向为小学教育的培养定位。根据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撤销防火管理、森林消防等公安类国控专业,在安全类中设置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森林草原防火技术等非国控专业。
八、新版《目录》如何与原《目录》做好对接?
新版《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在发布新版《目录》的同时,发布新旧专业目录对照表,指导做好专业衔接。2021年起,职业院校拟招生专业备案、国控专业审批工作按新版《目录》及相应的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执行。目前的在校生,按所学的原专业名称保持不变,培养至毕业,同时学校应根据专业内涵变化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更新。已入选“双高计划”等我部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群),应结合新版《目录》和项目建设要求,结合“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等优化建设方案,进行必要的名称调整和内涵升级。有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对专业有明确要求的,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新版《目录》和有关规定及时更新有关考试相应报考专业清单。
九、在专业设置管理方面有什么要求和考虑?
职教20条对专业设置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健全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强化地方引导本区域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的职责,原则上每5年修订1次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学校依据目录灵活自主设置专业,每年调整1次专业”。职业教育既要保持专业目录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又要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设置新专业,体现管理弹性和灵活性。后续,我们将依照新版《目录》、3个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专业设置和建设的指导和宏观管理。
一是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全面准确解读新版《目录》,指导地方和职业院校依照《目录》和相应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对接区域产业规划,优化专业布局结构。同时,将分期分批更新发布专业简介和相关教学标准,适时修订现行中职、高职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组织每年动态更新专业。
二是鼓励职业院校灵活自主设置专业,进一步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中“开设《目录》外专业,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试办,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的规定,并进一步规范备案程序,明确具体要求。高等职业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自主论证设置专业方向。
三是新版《目录》围绕有关领域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聚焦确需长学制培养的相关专业,论证设置了247个高职本科专业,这些专业对接岗位(群),在培养目标、专业定位、职业面向、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专业设置要求上体现了职业教育类型特征。高职本科专业设置要严格执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照我部工作部署稳妥做好高职本科专业设置和管理,避免“一哄而上”。我部有关司局正在组织研究高职本科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具体政策,并将按程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