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意义上的高校信息化是以上世纪末校园网基础设施建设和系统集成为主拉开帷幕,之后逐步演进为以数字校园为主体的应用集成和数据治理阶段,经历了二十余年的快速发展,中国高校的信息化建设正处于一个微妙而关键的时刻。

  真正意义上的高校信息化是以上世纪末校园网基础设施建设和系统集成为主拉开帷幕,之后逐步演进为以数字校园为主体的应用集成和数据治理阶段,经历了二十余年的快速发展,中国高校的信息化建设正处于一个微妙而关键的时刻。

  一方面,在近十年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伴随着扩并校园的大规模建设中,大部分高校的信息化建设进入了修修补补的平衡期。而“一站式服务”领域对于信息化服务的挖潜也基本告一段落,能够“一站式”的业务基本梳理完毕,剩下的都是“硬骨头”。

  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让人目眩神迷的同时,也让高校有些迷茫。信息化的改造涉及方方面面且投入巨大,哪些设备需要更换,哪些技术需要采用,是该激进还是相对保守,是全面改进还是部分提升,这些都让人颇费思量。

  而在具体实践中,由于大部分高校信息化顶层设计的缺失,负责规划的信息化部门受限于高层支持与否、学校财力、自身地位、上下认同等因素,很难达成一致,这也使得很多高校信息化改造推动艰难。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给包括高校信息化在内的整个国家信息化上了一堂印象深刻的实践课。

  得益于之前信息化的坚实基础,我们才有惊无险地通过了教育战疫“大考”,在此过程中,在线教学等新模式、 等新技术展现出强大的动能和更多的可能,预示着中国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正在走向新的拐点。

  而坚定不移地发展教育信息化已经成为全社会的难得共识,国家也对此空前重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以往不少高校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鸵鸟政策”即将失效,制定相关评价体系以推动高校信息化发展的需求呼之欲出。

  可以说,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高校的信息化建设也进入了深水区。成绩固然令人欣喜,但短板也不容忽视,尤其是在新冠疫情期间,老问题夹杂着新挑战,是高校信息化检视自我的一面镜子。

  缺乏国家层面的标准和评价体系

  来自国家层面的标准,比如数据标准制定的紧迫性没有异议,这不仅关乎到学校底层数据治理和信息化供应商的数据标准一致,更有利于教育部门对各高校数据的收集、整理,对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意义重大。

  有了标准统一的数据,评价体系的设立才有了基础和可能。但是关于统一的高校信息化评价体系,意见却两极分化,这源自于高校之间信息化发展的巨大差异。不同高校由于历史情况不同、实力不同、重视程度不同,信息化建设看起来大同小异,但实际上是千校千面,“个性化”十足。

  有专家认为,没有最好的信息化,只有适合的信息化,统一的评价体系容易造成落地时与学校实际情况水土不服,也会让学校信息化部门束手束脚的情况。这可能就是在高校信息化前二十年发展的“蛮荒时代”国家没有设定统一评价体系的重要原因。但是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高校信息化已经初具规模,这种“随意生长”的状态也许到了规范的时刻。

  相关人士认为,这种“自由”实际上加剧了重复建设、反复建设的现象,还容易使信息系统建设方式选择出现两个极端:一种是没有统筹规划,任由需求提出者建设,定制化、个性化十足;另一种是按图索骥、亦步亦趋,不探求自身需求,供应商说好就上、其他学校用得好就上,在没有管理可行性的前提下致使很多系统中看不中用。

  因此评价体系更重要的作用在于引起高校的足够重视,从而全面推动高校信息化的发展。当然,刚开始可以考虑指导性、方向性的评价标准,慢慢再落实到高校行动中。

  缺乏校级层面整体化顶层设计

  越来越多的高校认识到,信息化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事涉大学内涵式发展与现代化治理的底层逻辑和关键要素,需要从校级层面进行信息化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同时也需要校级层面的实际领导者,将各层级、各单位都整合起来,才能实现真正的信息化建设合力。

  校园CIO(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首席信息官)机制早在20世纪80年代的国外高校中已经开始采用,旨在通过信息技术解决生源、师资、合作、教学等问题,实践证明是比较行之有效的模式。校园CIO是高校信息化建设的最高负责人,直接影响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水平。

  目前,我国高校很少设立类似CIO这种专职信息化管理的职位,大多由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校长负责,下设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作为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机构,网络中心或信息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作为技术实施部门,一般情况下两个机构相互独立,存在管建分离的现象。

  分管领导大多非IT专业出身,也缺乏相关实践经验,能力素质、投入精力等方面都无法达到CIO应有的要求;技术实施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职责、权限以及个人视野有限,难以上升到学校战略全局的高度,不利于信息化工作的筹划、实施和推进,造成了衔接上的困难。

  这直接导致长期以来高校“信息孤岛”、“烟囱问题”难以破解,职能部门间业务相互独立,数据资源难以共享,数据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技术升级存在风险,由此带来数据维护成本不断增加、数据安全存在隐患等一系列问题。

  缺乏信息化与高校主体功能的深度融合

  信息化到底是道,还是术;是改变高等教育、提升教研生态的常态化手段,还是解决局部问题的技术?其实是长久以来影响高校信息化发展的重要问题。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网络与计算中心主任范士喜认为,长期以来,很多高校都是“信息技术”的工作做得较多,

  “信息化”的工作做得较少,信息化“两张皮”的问题一直没有很好地解决。

  一方面,信息化应该从更高维度升华传统大学的办学模式和治理水平,从根本上改变高校的管理模式,师生的思维模式、行为模式和学习模式;另一方面,当前的信息化始终在业务系统、生活服务等方面打转,而立德树人是高校的根本任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是大学最重要的两大职能,信息化距离与高校的核心职能深度融合显然还比较远。

  缺乏对隐私等伦理问题的认定

  大数据为教育变革带来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和发展空间,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风险。近年来不时出现高校学生隐私信息泄漏事件,再次将高校的信息安全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

  如何界定学生隐私信息存在着极大的模糊地带。个人信息是指与特定个人相关联、反映个体特征、具有身份可识别性的数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财产等信息,既包含直接指向个人的身份信息,也包含经过整合分析而间接指向个人的零碎信息。

  在传统民法中,隐私权具有保护个人信息利益的制度功能,但互联网、数据挖掘、智能算法等技术的发展,使得隐私权在个人信息利益保护方面显得捉襟见肘、力有不逮。

  随着高校内部的信息系统越来越多,各种数据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数据采集成为学校提升教育管理、教学质量的重要动力,也成为学生提升学习效率和校园生活质量的重要支撑。

  如何在保障信息和数据安全的情况下,便捷地为学校和学生提供其需要的数据,在数据采集和应用的便利性与安全性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不仅是当前面临的最大挑战,也是未来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在“十四五”的历史新起点上,我们必须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信息化的核心是人,高校信息化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的,以学习者为中心,以高校现代化治理为目标延展开来,实现从技术层面到战略层面再到思维层面逐步升维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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