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的情况,已运行2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不能完全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表示。
“面对新的情况,已运行2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不能完全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表示。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近年来,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尤为重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明两年高职院校再扩招200万人。
葛道凯认为,当前迫切需要对职业教育法加以系统性修改完善,形成相互协调、严谨配套的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提供法律依据、规范与保障。
2019年12月,教育部在前期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葛道凯提出,希望在《修订草案》的基础上,对职业教育法修订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步伐。从法律上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同等地位,理顺教育与人社等各行业部门、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等的关系,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厘清职业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对应用型大学、高等职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专科院校的调整边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