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教育部颁布《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根据《办法》,教育部将选择“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具有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省(区、市)”,予以激励支持。

  4月12日,教育部颁布《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根据《办法》,教育部将选择“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具有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省(区、市)”,予以激励支持。

  入选省(区、市)可获得的支持包括:优先纳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中予以倾斜支持,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中予以倾斜支持,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予以倾斜支持。

  据悉,此举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精神,目的是充分调动各地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申报省(区、市)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大幅提升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能力,积极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成效显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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