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22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促进中职与高职课程相衔接

《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

  本报北京12月4日讯 教育部今天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22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指出,“要把提高质量作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切实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强化保障,推进内涵式发展”。引导和支持职业院校紧贴产业、紧贴企业、紧贴岗位设置专业,优化专业布局,建立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示范专业建设。

  根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职业院校要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并强化职业精神培养。按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规定,开足、开齐、开好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体育与健康、艺术、计算机应用基础以及专业基础理论等基础课程,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高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4。同时,促进中职与高职课程相衔接。

  职业技能和实践动手能力培养等是职业教育的重头戏,此次公布的意见提出,“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增强人才培养针对性”,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广泛开展实践性教学,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据悉,各级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时数原则上要达到总学时的60%。在课程方面要推进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

  为了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意见还在职业教育的教学治理能力、教学保障机制和组织领导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在完善教学标准体系、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健全教材开发和质量监管制度、加强教科研及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未来将建立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

  教育部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研究与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各界人士可将反馈意见发送至jxjc@moe.edu.cn,或邮寄到“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成司教学与教材处(邮政编码: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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