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职业教育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李克强总理接见会议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刘延东副总理、马凯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这一系列部署,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供了行动指南。
通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中央关于职业教育的功能新定位、形势新判断、工作新部署。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向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抓好职业教育工作,既是教育改革的战略性问题,又是重大的经济和民生问题,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战略突破口和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支点,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助推“中国制造”走向“优质制造”和“精品制造”。要树立正确人才观,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通知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明确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时代重任、发展方向、支持重点和各方职责,逐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会议提出的任务。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有序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各地要结合编制区域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工作,同步规划职业教育。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努力在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学生“双证书”、部分本科高校转型等制度建设,以及考试招生制度、办学体制机制、教育模式改革等关键环节上率先取得突破。二是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和引导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形成多元办学格局。创新办学模式,探索通过集团化办学等形式,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建立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推动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三是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化专业、课程和教材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现代学徒制等试点工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针对性、实效性。改革职业院校教师资格、职务(职称)评聘、编制管理等制度,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把全社会优秀人才吸引到职业教育教学一线中来。四是要推动职业教育治理创新。职业院校要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成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理事会或董事会,把各利益相关方吸收到学校决策体系中来,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按规律办学。五是要建立健全督导评估制度。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制定高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完善督导报告制度、公报制度、约谈制度、限期整改、奖惩制度等。要将推进重大改革、健全办学标准等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职业院校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教育战线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方案,及时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列入党委、政府专题研究和重点部署的工作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职业院校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入实际、查找不足,尽快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