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10:15,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交流情况。教育部港澳台办主任刘锦介绍,截至目前,教育部已先后批准内地与港澳高校共同设立本科层次及以上合作办学项目19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3个,包括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国际联合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以及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批准筹备设立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通过开展合作办学,有力...
9月20日10:15,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交流情况。教育部港澳台办主任刘锦介绍,截至目前,教育部已先后批准内地与港澳高校共同设立本科层次及以上合作办学项目19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3个,包括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国际联合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以及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批准筹备设立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通过开展合作办学,有力推动了内地与港澳高等教育的融合发展。
刘锦介绍,教育部鼓励和支持内地和港澳高校共建共享创新平台,协同开展科技创新研究。目前,港澳高校参与建设2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20个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助推港澳科技力量进一步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和发展大局。
内地(大陆)多个国家级教育社团吸纳爱国爱港、爱国爱澳人士入会或入职。越来越多的国家级平台、项目和教育评优评选活动面向港澳同胞开放,如推动港澳同胞参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等国家级奖项。
积极引导港澳基金会服务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精准开展教育捐赠活动,捐建基础设施、资助科研教学、开展师生培训交流等。十年来,多家港澳基金会通过教育部捐赠教育事业发展,折合人民币近10亿元,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