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冯继康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时代跨越。

  冯继康介绍,十年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76%。学校校舍建筑面积增加8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增长了186.2%。

  十年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持续优化。专任教师数量由64.42万人增加到78.44万人,增长21.8%;本科以上学历占比由52.78%提高至84.14%,高级教师占比由7%提高至14%,新增正高级教师1043人,交流轮岗教师18万人。

  十年间,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日臻完善。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启动实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九大行动”,构建起“五育并举”工作格局。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连年开展政府教育履职评价,义务教育举办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推动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个统一”,逐县编制中小学10年布局建设规划。坚持“双轮驱动”,在城镇实施消除大班额工程,累计投资1680亿元,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4306所、新增学位366万个,出台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意见,56人及以上大班额教学班全部实现“动态清零”;在乡村实施“改薄”工程,累计投资877亿元,改造建设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7300万平方米,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启动乡村教育振兴计划,获教育部支持试点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2017年,全省各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全国首届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在我省召开。《山东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创新实践》入选中央组织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

  坚持标准先行,制定《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建立起“底线管理+特色发展”学校评价体系。启动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实施美育体育行动计划,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体系日臻完善。实施强课提质行动,积极构建高效课堂,打造精品课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培育1102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校内教育教学“主阵地”愈加稳固。推动教育信息赋能,宽带入校实现“百兆”全覆盖,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实现广泛应用。实施教育强校扩优行动,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建立校际间、城乡间、区域间的教育集团、联盟1926个,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062所,实现集团内学校党建、管理、教研、课程、资源、师资、评价等一体改革、共建共享,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越办越好,“择校热”问题极大缓解。

  全面推开课后服务,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经费保障措施以及引进第三方参与课后服务办法,实现有需求的学生服务全覆盖,做到课后托管与特长培养双兼顾,全面解决了“托管难”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双减”部署,校内深化“五项管理”改革,制定小学“零起点”教学标准,出台规范办学“十五条”,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监管、查处和规范全链条工作体系,有效缓解了“负担重”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双减”成效认可率达到95%以上。开发招生入学网络系统,打通学区划分、户籍房产等大数据端口,实现除特殊类型外“零跑腿”“零证明”报名录取,创新解决了入学“手续繁”问题。作为家庭教育省级实验区,深入推进家校协同育人工作,所有学校均成立家委会,每学期教师家访覆盖所有学生,家长学校建成率达到90%以上,家校共育实现了“同频共振、相向而行”。

  建立控辍保学精准排查、即时劝返、动态监测工作机制,累计劝返失学辍学适龄儿童1.1万名,贫困家庭失学辍学儿童由“动态清零”实现“常态清零”,兑现了“义务教育有保障”庄严承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多部门联动持续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专项行动”,建成3840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室,实现省扶贫重点村全覆盖。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流入地和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就学保障政策,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安置率达到92%。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特教学校全覆盖,出台特殊教育部(班)设置指导标准,打通普通学校和医疗康复机构协同实施特殊教育渠道,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4%。

  冯继康表示,下一步,山东省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改革,提升质量,切实办好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不断满足群众教育的新期盼,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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