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行政执法检查,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执法检查要覆盖辖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及时通报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山西省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制度基本建立,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机制基本理顺,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加强,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高。到2024年,基本建成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

  《方案》明确,执法重点包括违法违规举办培训机构;违反培训合同、培训课程、培训材料、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等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进行广告宣传;违反属地管理等要求,擅自开展校外培训等。对投诉举报多、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校外培训机构,可适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部署专项行动,对隐形变异培训进行重点整治。

  《方案》指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探索信用监管方式,通过建立诚信档案等,记录各类培训机构违法信息,将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失信惩戒范围,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方案》要求,各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部署不少于2次集中专项整治,及时通报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建立完善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对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原则,依法依规采取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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