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5月16日发布通知,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超688亿元,用于落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根据规定,中央财政按照分档负担比例承担相关学生资助资金。各地要加大对辖区内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各地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要统筹考虑辖区内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状况等因素,在区县、院校间科学分配资助名额和资金,不能简单“一刀切”。

  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对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不得将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直接认定可以享受免学杂费等政策。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家庭的动态监测,当家庭出现困难时要及时将学生纳入资助范围,防止学生因贫辍学失学。

  按照规定,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将戏曲表演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全部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对戏曲表演专业免学费补助,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年平均6000元的测算标准与地方分档按比例分担,地方实际免学费补助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新疆南疆四地州中职学校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测算标准与地方分档按比例分担,地方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实际困难程度分档资助。

  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将高校国家资助政策的名额和预算下达到所属高校。各地在分配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时,应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在分配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各有关高校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评审工作,不得随意增减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学生。高校在分配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时,应向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倾斜;在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时,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须的学科(专业)倾斜,向急需高层次人才给予适当倾斜。

  根据各省教育、财政部门上报的退役士兵学生人数,2022年,中央财政对2019年秋季学期、2020年和2021年全年的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和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进行了清算。各省财政、教育部门和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对符合条件的服兵役高校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发放国家助学金,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其中,退役士兵学生学费减免资金,由财政拨付到高校,对于已经收取的学费,高校应及时返还学生;对于已经减免的学费,高校应将对应的财政拨款纳入学校预算统筹管理使用。

  各级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加强对相关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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