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3日电 (记者孙竞)据上海市教委政务微信"上海教育"消息,为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吸引各类高校毕业生向新城集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11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各高校视情适当延长毕业生在校生身份时间,保留其作为在校生的待遇,减轻其生活负担和压力。
《通知》鼓励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要在年度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本市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对招聘本市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符合相关规定,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每人每年7800元的税费减免优惠。本市范围内的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招用本市户籍、离校2年内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通知》指出,各部门、各高校要用好自贸试验区、五个新城等人才集聚政策,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本市自贸试验区、五个新城等重点区域就业。在重点区域就业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居转户缩短年限、居住证专项加分等政策。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计划。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本市认定的见习基地进行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创业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可享受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通知》要求,扩大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规模。扩大“三支一扶”面向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录规模,2022年推出“三支一扶”岗位370个左右。持续实施面向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选调生”计划,2022年推出“选调生”岗位400个。在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中,区级机关要积极吸纳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乡镇(街道)以及政法机关的基层单位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录用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总量不低于2021年。加大本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力度,扩大中小学幼儿园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规模。
《通知》还提到,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的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对具有本市户籍、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满1年且按规定至少为1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申请8000元的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