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22年工作要点。

教师司函〔20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22年 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开发和应用教师智能助手,探索开展教师智能研修,推广完善“双师课堂”。发掘推广一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的先进典型。配合举办2022年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大会。

 

  三、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提升教师队伍治理能力

 

  10. 推进教师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政策,严把教师入口关。推动教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系统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11. 强化编制挖潜创新与教师配备。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科学核定教职工编制。推动各地破解中小学教职工供需和结构矛盾,加强编制保障。推动建立编制周转使用机制,创新供给方式,提高使用效益。鼓励地方创新幼儿园教师补充配备方式。

 

  12. 推进教师职称与岗位管理改革。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加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研究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13. 推进教师资源配置改革。科学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指导各地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做好首批“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选派工作。继续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和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

 

  14. 深化教师考核评价改革。凝练推广典型经验,引领地方和学校深化教师评价改革。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督促各地落实已经出台的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15. 推进教师资源数字化建设和教师队伍数字化治理。依托“国培计划”“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国家级项目,开发建设遴选教师数字化学习优质资源,为国家级项目参训学员和其他教师专业发展提供资源服务。探索建立教师数字化资源学习成效纳入培训学时学分的机制。优化升级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教师基础数据库。推进各地各校深入应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依托系统开展培训管理、评审表彰等业务。建设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推进全国教师资格管理系统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四、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16. 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随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对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规定。提高教龄津贴标准。推进地方落实经费保障责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教育支出更多用于提高教师待遇。

 

  17. 加大教师选树宣传和表彰奖励力度。做好第38个教师节宣传庆祝系列活动,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等推选遴选及学习宣传,推荐选树教师中的“时代楷模”等重大先进典型。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发挥好国家教学名师和教学成果的引领辐射作用。

 

  五、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乡村教育振兴

 

  18. 强化乡村教师培养补充。鼓励地方加大乡村教师公费培养力度,强化乡村教师定向补充。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倾斜支持乡村教学点和小规模学校。启动新一轮“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

 

  19. 拓展乡村教师职业成长通道。探索实行乡村教师和城镇教师职称分开评审,对长期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中小学教师,提高教育教学实绩的评价权重,继续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

 

20. 强化乡村教师保障。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推进实施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鼓励各地完善首席教师保障措施。支持艰苦边远地区改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支持地方为教师建设、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做好为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的工作。扩大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

 


原标题: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印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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